BenSheets wrote:既然你要我送旁邊那兩...(恕刪) 紅燈超越停止線有很困難嗎?這明顯的紅燈越線。而且片尾,那台白牌766又一次越線!還是你的眼睛認定那樣是正常行駛?最右邊車牌不明 放過中間那台,這麼明顯還不抓,就太對不起你的行車紀錄器了。
真理之手 wrote:紅燈超越停止線有很困難嗎?這明顯的紅燈越線。而且片尾,那台白牌766又一次越線!還是你的眼睛認定那樣是正常行駛?最右邊車牌不明 放過中間那台,這麼明顯還不抓,就太對不起你的行車紀錄器了。...(恕刪) 在你的眼裡你覺得紅屁屁停紅燈越線時 旁邊那兩台檢舉會過件嗎???我只想要你回答這點
yms27 wrote:第 45 條汽車駕駛...(恕刪) 找到法條了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74條之1,用以指示機車優先行駛之車道,其他車種除起步、準備停車、臨時停車或轉向外,不得跨越或佔用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