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市長信箱 -2 (效率)

平時檢舉違規之外,還會"反應"馬路大小事


之前3月的某次的反應,公園告示牌,超過2個月以上才做好,

但,有些牽扯到程序,流程,費用,發包....什麼的.

好吧這次不用做東西,

只要換燈泡,

順便喬燈角度,

"也許"再地上多標[土城] [樹林] [板橋] "6個字"

這次看要花多久時間才會弄好

PS:這個問題其實放在我電腦至少起過2個月
(照片我是取9月的,8月的沒用)

但我發現問題時,其實應該到今有起過快3-4個多月了.

奇怪,平常都沒有人在巡視嗎?



-------信中有附上照片如最下,地點也有提供了--------
寄件者: 新北市市長信箱確認函 <ifd@ms.ntpc.gov.tw>
收件人:
日期: 2013年11月3日下午4:02
主旨: 65快道,燈壞很久

親愛的市民朋友[ ],您好
感謝您的來信,讓我們有機會為您服務!本信為您投書市長信箱後,系統自動寄發之確認信函,為了確認您可以收到我們後續回復的處理情形,同時沒有其他人誤用〈或冒用〉您的電子信箱寄信,請您點選來信確認,完成確認後,我們會立即將您的信件排入處理流程。
請直接點選下面的網址連結,以完成案件登錄之確認。 http://talk.ntpc.gov.tw/confirmCase.jsp?num=1021103
若此連結成為純文字而無法點擊,請將以上連結複製到您的瀏覽器上以完成郵件確認作業。本案完成登錄後,相關辦理進度查詢網址:
http://talk.ntpc.gov.tw/search-1.jsp
案號:1021103
密碼:
查詢案件處理情形網址:http://talk.ntpc.gov.tw/search-1.jsp
敬祝 健康 快樂
新北市政府市長信箱工作小組敬啟
備註:
1.當您在此使用連結有問題時,請撥本府1999服務專線、外縣市請撥服務電話02-29603456按9,向客服人員反應,以便在第一時間協助您處理。
2.本確認信函為系統自動寄發之確認信函,請勿針對此郵件回覆或寄送。
3.此為系統發信,請勿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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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4 3:51 發佈
這件事樓主怪錯對象了,
快速道路的管轄單位為交通部公路總局,
你發問題給新北市政府,他們也只能轉發給交通部,
至於交通部要不要處理,何時處理,新北市也不能做主....
版主這次你真的錯怪新北市政府了
如果版大有收聽警廣的話
在節目中間的廣告有一段爸爸在哪裡上班?
舉凡養護路段的路樹倒塌,路燈不亮,指示牌毀損或設置這些問題
都屬於養護工作項目
廣告最後還把是公路總局第一養護工程處的養路範圍列出
包括新開通的台65線
不過公路總局的行政效率不是很好
如果你用電子郵件的方式
我曾要求恢復地面被柏油蓋掉的標字
大約盯了負責單位三個多月才恢復
繼續追蹤

看何時,何日,可改善.




新北市政府電子陳情回覆郵件
11月11日 (1 天以前)

寄給 我
陳情主題: 65快道,燈壞很久
陳情內容: 從國3南下進到土城匝道,再進到[65快速道路]
大約是土城~板橋 11.4~12公里
有隻路標指示牌,的燈有問題.
照片1~11 ,
是土城~板橋 11.4 ~12公里,開始看.

(照片只能傳5張,所以壓成RAR檔.


權責機關回復內容:
親愛的市民朋友[ ],您好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有關您反映本市台65快速公路(往板橋方向)約11.4~12公里處探照燈壞掉一案,查案址設施係屬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所權館,本府交通局將另函(北交工字第1023015~~~號)該單位卓處。 感謝您特地來信,如有其他需要改進之處,請您多多賜教,倘您對於本案仍有疑義,煩請致電承辦人,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與說明。敬祝 健康愉快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交通管制工程科高~~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 分機 ~~~~

maa1685 wrote:
這件事樓主怪錯對象了...(恕刪)



喔哦~~


感謝指點


po這文,用意重點在,[發現馬路大小可改善的事,主動反應]


之前很常po一些檢舉過的違規車子的影片在這,
`

想藉此引起其他人,也可以"一起"來檢舉違規車子,


這陣子,越來越多人加入,


但,其實在我們關心交通之餘,也能多注意[路上大小事,主動反應]


大家也能在檢舉違規車子的同時,


也可以[主動反應]標線,標誌,路面....的缺失



不知還有分單位,多謝指點啦.
文斌 wrote:
平時檢舉違規之外,還...(恕刪)



你不錯你不錯 我以為平常只有我一個人會幹這種事

因為送占用機車停等區 搞到分隊長都認識我了(因為標線模糊的關西 分隊長建議不要開單)

但那個機車停等區搞了半年搞到分隊長調單位了 還是一樣亂七八糟糊糊糊(號誌標線不清)

有時候真的很懷疑那些公僕到底在幹嘛

私人單位換個燈泡半小時沒來 工務課就被罵翻了

公家機關換個燈泡....嘿嘿嘿 請先公文送行

BenSheets wrote:
你不錯你不錯 我以為平常只有我一個人會幹這種事

因為送占用機車停等區 搞到分隊長都認識我了(因為標線模糊的關西 分隊長建議不要開單)

但那個機車停等區搞了半年搞到分隊長調單位了 還是一樣亂七八糟糊糊糊(號誌標線不清)

有時候真的很懷疑那些公僕到底在幹嘛

私人單位換個燈泡半小時沒來 工務課就被罵翻了

公家機關換個燈泡....嘿嘿嘿 請先公文送行
...(恕刪)


我送紅燈右轉
送到政府單位直接把那邊的紅綠燈改掉
改成紅燈時可右轉號誌

證明政府單位實在糾甘心耶
太多人紅燈右轉被抓哭哭
就去把號誌改掉


厲害厲害
改天再來一個把停止線塗銷掉阿...
11/25 看到,燈照向來車,己改善

25-3= 花了22天

但,燈壞好幾個,竟然"沒有"順便修,

(12/4,燈還是壞的.)

事情做一半,公家機構,你真是讚 ...

再接再勵
調整燈照的位置僅需要人力 x 1.

換燈泡要先招標, 開標, 決標, 法定公告個幾天...... 為了買燈泡. -_-

這是我唬爛的.

不過公家單位買東西不像一般人去便利商店或賣場這麼簡單就是.

雖然說要改革也是可以, 不過可以想見應該沒人想幹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
沒燈光 + 不超速,還反應不過來,

這都是駕照太好考的關係。

如果路中間倒個黑衣人,豈不是要壓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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