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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車禍的後續法律問題,民法184條

版上的各位大大:

小弟的友人,前年12月25日(未滿兩年),開車出門。
綠燈直行,被一輛闖紅燈且超速的機車撞擊左後車門,
機車駕駛安全帽飛出去(帽扣沒帶好),三天後機車騎士身亡。

交通法庭針對刑事部分我朋友無責,不起訴。

問題來了....

前天我朋友接到民事調解通知,對方委任一自稱是律師的人,
依據民法184條侵權及民法195條,要求我朋友除了強制險以外(早已向保險公司領走),
要另賠償3百多萬,列了一堆明細。

我問過幾個朋友,莫衷一是,大約是說:刑事無責任,民事就不用賠償(何況還賠了強制險)。

請問:民法184條可以這樣無限上綱請求嗎?


民法184條: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
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
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民法194條: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
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民法195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
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
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
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
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2013-11-02 21:29 發佈
這去找法扶問比較快吧~~
況且這兩條裡面"過失""不法"~~這兩個字不斷出現~~既然無肇責,哪來不法跟過失??
我覺得對方是來騙錢~~
這個問題跟我朋友幾年前發生的機超撞汽車事件幾乎一樣,也是機車撞汽車左後門,機車騎士死亡,但是機車騎士抽血酒精濃度0.89,之後對方居然還開價500萬賠償,經過交通裁決100%無肇責,也是判我朋友無罪開釋,但是後續的民事法庭出庭造成我朋友不堪其擾,花了100萬解決民事問題,供你友人參考,原則上刑法上無罪,民事法庭勝算極高,當然你友人也可以不甩對方無理大獅子開口,但是後續漫長的民事開庭出庭,可能會造成自己的困擾。

我國的法律很奇怪,刑法上都因100%無肇責因而無罪開釋,照道理根本不需要進入民事法庭賠償才對,但是現實居然是還要面對對方的民事賠償訴訟,毫無道理,正確應是只要有肇責,未得到和解之前才須打賠償官司才對。

因此我自己除了強制險之外,還多花1-2千元買第三人責任險,對方死亡就能多賠幾百萬,至少能減輕一些負擔。
~~蛙人~~ wrote:
我問過幾個朋友,莫衷一是,大約是說:刑事無責任,民事就不用賠償(何況還賠了強制險)。

刑事歸刑事庭,民事歸民事庭,沒有刑事無罪,民事就一定不會輸的道理
只能說民事庭勝訴的機會比較大而已
曾看過民事庭法官否定刑事庭法官判決的例子

~~蛙人~~ wrote:
交通法庭針對刑事部分我朋友無責,不起訴。

問題來了....

前天我朋友接到民事調解通知,對方委任一自稱是律師的人,
依據民法184條侵權及民法195條,要求我朋友除了強制險以外(早已向保險公司領走),
要另賠償3百多萬,列了一堆明細。

我問過幾個朋友,莫衷一是,大約是說:刑事無責任,民事就不用賠償(何況還賠了強制險)。

請問:民法184條可以這樣無限上綱請求嗎?


民法184條: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
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
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民法194條: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
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民法195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
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
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
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
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黃色螢光筆 wrote:
刑事歸刑事庭,民事歸民事庭,沒有刑事無罪,民事就一定不會輸的道理
只能說民事庭勝訴的機會比較大而已
曾看過民事庭法官否定刑事庭法官判決的例子...(恕刪)


正解
刑事歸刑事
民事歸民事

民事訴訟門檻低
起訴非常容易
但判決結果還是要看法官

有閒、有錢的人
加減提告

沒閒、沒錢的人
奔波應付
今天新聞有一個案例~~我想應該也適用你朋友~~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2/8269943.shtml

維尼爸 wrote:
今天新聞有一個案例~~我想應該也適用你朋友~~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2/8269943.shtml

因為刑事、民事判決不一定相同

過去也有案例是撞到闖紅燈的行人,刑事無罪,民事要賠的

只能說,實際處理這些案件的法官也是人,人的素質要提升是最困難的
wetty wrote:

維尼爸 wrote:
今天新聞有一個案例~~我想應該也適用你朋友~~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2/8269943.shtml

因為刑事、民事判決不一定相同

過去也有案例是撞到闖紅燈的行人,刑事無罪,民事要賠的

只能說,實際處理這些案件的法官也是人,人的素質要提升是最困難的


刑事無罪,接下來必須面對民事,通常民事法官還是會參考刑事和交通裁決的意見來判決是否該賠償。

但是這時被告者還是必須提出有利的證據,來證對方違規侵害路權,並且自己並無違規,事發突然無法及時反應,才能確保優勢,印象中法院對被告是相當嚴厲的,一開口就是威嚇被告...你認不認罪!面對法官自己的應對進退非常重要。
感謝各位大大的回覆。

大學生騎車闖紅燈被撞死 對方免賠

所以還是看法官,以上新聞我也看了,希望可以提供法官參考。
這整件給我的感覺是遇上司法黃牛或是無良律師,
專靠打這種官司賺錢的。
~~明志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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