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8 大約是七點半的時候 小弟我在中豐路一段 當時煞車不及撞上對向左轉腳踏車
那時沒有路燈 對方有沒有反光裝置 也沒有車燈 腳踏車是暗色的 身上的衣服也沒有任何反光
我在車禍發生前行經台六八口 等待過口之後 我查看前方無車無物 進行切換車道動作 轉過頭來時車燈才剛好
打到那台腳踏車 但是已經來不及就撞上了 事故發生後有些許外傷 左眼和眼皮瘀血 但是最嚴重的是兩顆門牙
連跟被扯下 上嘴唇撕裂傷 上排牙齒移位&骨折 口腔外科搞了整整三個小時才做好處理
我想詢問的是:
1.我是大學生我有平安保險 我能夠拿到植牙費用嗎??
2.此次車禍是誰對誰錯呢?
3.可否要求國賠?
4.對方是個阿伯 他陪不起怎麼辦?
感謝各位大大點進來看文和回復!
WOW 有飛碟 wrote:
1028 大約是七點半的時候 小弟我在中豐路一段 當時煞車不及撞上對向左轉腳踏車
那時沒有路燈 對方有沒有反光裝置 也沒有車燈 腳踏車是暗色的 身上的衣服也沒有任何反光
我在車禍發生前行經台六八口 等待過口之後 我查看前方無車無物 進行切換車道動作 轉過頭來時車燈才剛好
打到那台腳踏車 但是已經來不及就撞上了 事故發生後有些許外傷 左眼和眼皮瘀血 但是最嚴重的是兩顆門牙
連跟被扯下 上嘴唇撕裂傷 上排牙齒移位&骨折 口腔外科搞了整整三個小時才做好處理
我想詢問的是:
1.我是大學生我有平安保險 我能夠拿到植牙費用嗎??
2.此次車禍是誰對誰錯呢?
3.可否要求國賠?
4.對方是個阿伯 他陪不起怎麼辦?
感謝各位大大點進來看文和回復!...(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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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 側車道。
五、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 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 專用車道。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
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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