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先前有人貼的行車紀錄影片
http://www.youtube.com/watch?v=Flx1GB7aLxIcom/watch?v=Flx1GB7aLxI
本篇主要想討論影片中事故發生時3台車輛駕駛之行為,因原文章被資源回收故另發文。
影片中3台車輛駕駛行為之問題,個人認為如下:
機車駕駛疑似超速超車,有明顯問題。
記錄器之駕駛是否因左轉車占據道路而急停,造成後車反應不及?在事故發生後移動車輛是否不妥?
左轉車占據車道卻不趁空檔轉彎,等來車剎車才轉彎,如此之駕駛方式是否不妥?
有人提到,無法確認前方路況不應該做某某駕駛行為,
個人認為在此事件中,對機車駕駛而言為不該超車,對左轉車駕駛而言為不該左轉。
也有人說,記錄器之駕駛已煞停,故該車道之車輛不應該超車。
個人認為應該不是不能超車,而是要小心超車。
總之除非自撞,否則事故的發生很少是單方面的責任。
機車上路還是要小心再小心,注意那些仗著對方不想發生事故就非要讓他不可之心態不正常駕駛。
WINGWARCOM wrote:
機車駕駛疑似超速超車,有明顯問題。
主因為逆向行車且未注意車前狀況,是否超速由影像無法得知
WINGWARCOM wrote:
記錄器之駕駛是否因左轉車占據道路而急停,造成後車反應不及?在事故發生後移動車輛是否不妥?
左轉車占據車道卻不趁空檔轉彎,等來車剎車才轉彎,如此之駕駛方式是否不妥?
無論記錄器駕駛是否急停,後方機車未保持安全距離且未剎車才是主因。
倘若該車並無受到撞擊,並非肇事車輛,移動車輛並無破壞現場之虞。
左轉車之駕駛為保守且安全的駕駛,它確定了雙方車輛的意圖才進行下一動作(有的車輛不見得會等,想不停逆向過去),符合信賴原則。
WINGWARCOM wrote:
有人提到,無法確認前方路況不應該做某某駕駛行為,
個人認為在此事件中,對機車駕駛而言為不該超車,對左轉車駕駛而言為不該左轉。
機車不應超車認同,但左轉車不應左轉不認同。道路所繪為黃色虛線,並不禁止跨越車道,對於路旁住戶出車左轉是正常且合理之行為。汽車已行注意其逆向車流之行為,但逆向高速行車並非汽車可應注意而未注意之行為,且該車啟動進入對向車道到發生碰撞到汽車剎停,時間不過兩秒到三秒,給予汽車駕駛的反應時間也不足,欲將肇事主因歸咎於汽車,不符合信賴原則。
WINGWARCOM wrote:
也有人說,記錄器之駕駛已煞停,故該車道之車輛不應該超車。
個人認為應該不是不能超車,而是要小心超車。
認同,主因為機車超車不當。
WINGWARCOM wrote:
總之除非自撞,否則事故的發生很少是單方面的責任。
機車上路還是要小心再小心,注意那些仗著對方不想發生事故就非要讓他不可之心態不正常駕駛。(恕刪)
不認同,之前有大大為汽車與機車碰撞,但鑑定結果為汽車完全無肇責。
機車與汽車都一樣,都會碰到心態不正確的駕駛。
機車有其靈活性,但應該注意汽車與大客車大貨車的死角與迴轉角度,不應一昧以為汽車類駕駛的視角與機車的視角一樣寬廣,而行危險超車之舉。
michael_chen wrote:
主因為逆向行車且未注...(恕刪)
雖然您的回文很有條理,但個人認為未確實反映實際情形。
尤其是"直行汽車煞車"與"左轉車和超車機車相撞"兩件事之關係。
以左轉車而言,左側來車已剎車,未確認左側後方路況,卻欲左轉。
以超車機車而言,前側來車已剎車,未確認前方路況,卻欲超車。
故兩者有相同錯誤,起因皆為"直行汽車煞車"。
您的回文也提及該處為"道路所繪為黃色虛線,並不禁止跨越車道",
何來"機車不應超車認同,但左轉車不應左轉不認同"之見解!?
您提及之"信賴原則"對機車和左轉車都適用吧?
倘左轉車在直行汽車煞車後依"信賴原則",確認右側無來車後左轉。
而機車也在直行汽車煞車後依"信賴原則",確認對向無來車後超車。
雙方都確認同一方向無來車,但卻因"直行汽車煞車"而無法確認對方之行為。
這種情形如何解釋"信賴原則"!?
WINGWARCOM wrote:
以左轉車而言,左側來車已剎車,未確認左側後方路況,卻欲左轉。
以超車機車而言,前側來車已剎車,未確認前方路況,卻欲超車。
故兩者有相同錯誤,起因皆為"直行汽車煞車"。
您的回文也提及該處為"道路所繪為黃色虛線,並不禁止跨越車道",
何來"機車不應超車認同,但左轉車不應左轉不認同"之見解!?
您提及之"信賴原則"對機車和左轉車都適用吧?
1.對左轉車而言,注意右側無來車,左側第一台來車已剎停,這已盡應盡義務了吧,還要注意其後N台車?
2.呈1,黃虛線不禁止跨越車道,左轉車已盡應注意之責,超車機車卻明顯未注意車前狀況未減速超車
3.雖然沒有引用法規,但超車機車與左側來車屬同車道前後車,當前車有狀況,理應剎停在安全距離內,再視車前車後狀況,打左方向燈,再逕行超車,這才符合信賴原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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