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的發生地點是在一個T字路口(學區商圈-台中技術學院門口),本來我是在等紅綠燈,當綠燈時我緩緩右轉上路,
對面斑馬線有行人要走過來,還離得很遠,於是我就慢慢龜速嚕過去...
此時後面駛來一個員警要我靠邊停車檢查證件,我想說我沒做錯什麼事情,應該只是無聊找人隨機臨檢吧!
在檢查完證件以後。該警察一邊拿出他的一疊紅單邊說道......
*警察:現在跟你說明一下,要是斑馬線上有行人要禮讓,讓行人先過。(可是行人很遠耶)
*我:所以現在是......?(滿頭問號)
*警察:我要開一張未禮讓行人。
*我:可是我剛剛是以非常慢的速度通過,我沒有從強行從行人旁鑽過,也沒有行人因為我要過而停下腳步或是通道受阻?(才剛起步約15~20km是能快到哪去啦!)
*警察:是很慢沒錯,但是我們在這這樣講,沒有共識也沒用,我有錄影...有任何問題收到罰單後可以去申訴。
講到這我就已經懶得回了,想想反正...他應該就打從一開始就要來找人麻煩的,說再多也沒用。
後來沒好氣的收下這張紅單後,我原本就是要到前10公尺的郵局寄包裹。寄完包裹出來後,看到該員警已經和另一個員警開設擺攤了,等著每個綠燈後右轉的機車騎士。
我想...可能會有人要炮我取暖,但該路段為學區商圈,平常行人量就很大,在整個紅綠燈的時候不可能斑馬線上沒有人啊!(也就是如此,警察才會選在此地擺攤設陷阱)
請問有人有相關的經驗嗎?這種罰單到底是要自己吞掉還是有申訴空間啊?
罰單

我是在這個路口右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