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楊高通車後 竹苗區到大台北 真的快了很多 因為可以避開超塞的桃園區幾個交流道
但跑了幾次後 發現幾個問題 想請教很懂得交通規則的大大
1.在有高乘載的路段 共三線道 內側是雙白線高乘載 那外二車道 就是變成 中線為超車道 外側是慢車道?
還是中線外線都算是慢車道呢(非超車道)?
2.很多人把內側高乘載 當超車道....有夠誇張 雙白線當沒看到...超進 超出.....
3.開高承載車道的車 開定速..表速100km...唉...超守法的路隊長...
sscbeach wrote:
五楊高通車後 竹苗區...(恕刪)
1.台灣對於"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一直宣導不彰,反正只嚴抓超速,其他亂象都放任不管.
依照國外慣例,若最內側車道為高乘載,那次一個車道就是超車道.
也就是台灣是左駕靠右行駛的國家,超車時應從左側超車,超完就盡量靠右側車道.
但是多數人無此概念 "反正我沒超速,你那麼快幹嘛?"
所以有些人只好從右側超,甚至違規從雙實線的高乘載專用道超車.
(高承載也有部分路段是畫單向虛線給車道內的車出來,或是車道外的車進去的)
此外道路設計不良也是個問題,
市區道路像是台北的市民大道,環東大道...有些出口在內側,有些出口在外側,
絕對不可能實行"內側車道是超車道" 真的有違國際主流設計.
市區快速道路就算了,或許當初設計沒考量進去,也或許用地取得不易只好妥協.
但是五楊高架也這樣設計真的是說不過去,
而且整個路線差就算了,路標也差,
中秋節因為自己出國與接送親友從內湖跑了3趟五楊去桃園機場,
幾乎每個匝道口都有遲疑的車,有些還急煞,倒車,快速切車道......當然這些都是違規的,
但是如果標示夠清楚,相信不會有這種問題.
高速公路的路標就是要圖形化,簡潔化,字能有多大就有多大,
讓不分年齡不同程度的駕駛人能夠遠遠就輕易判斷,
而不是還要停下來看到處貼得像狗皮藥膏的標示再決定接下來怎麼開.
2.同上
3. 有個問題就是...國產車快樂表居多,有時時速誤差超乎想像得多(10~20km/hr),此外幾年前通過的新法有個公式是表速不能等於或低於實際車速,所以很多進口車就算用電腦看表狠準直接電腦設定顯示出來會有3~4km/hr誤差. 台灣的交通執法依法有10km/hr的寬限,原則上是勸導代替處罰, 因此速限100km/hr的路段有人開100km/hr,有人開107km/hr,有人緊貼110km/hr, 也有人恍神只開80~90km/hr...加上五楊很多路段側風強又爬坡,有些人不知道是捨不得踩油門還是沒有意識到這點...越來越慢.
此外駕駛道德也是個問題,國內只強調不要超速,對於如何跟上車流都沒有相關宣導,反正考駕照也不會考實際上路與其他車輛的互動.
五楊會違規超車的車輛, 整體觀察仍是經常往返的計程車,機場接送車居多...
他們每天不知道跑幾趟,對於路線,取締點...已經很熟了,
加上客戶有時間壓力,所以多半開車很殺.
我是建議大家,如果不趕時間,在找路,在與乘客聊天....
可以往車多的車道靠,不要併行,
讓趕時間的車有地方可以超車, 也避免鑽來鑽去造成擦撞.
這也是我個人努力在做的... 不管是五楊高也好,台北的幾條市區快速道路也罷,
車多快不起來,但是如果大家都能夠為其他人想一想,
不趕時間的人儘量讓人順暢通過,
趕時間的人不要逼車造成人家壓力,或是超車沒留適當距離讓人急煞...
相信交通會順暢很多,
大家的心情也會好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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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本規則所用名詞,釋義如下:
三、主線車道︰指車道中可供汽車直駛之車道。
五、內側車道︰指主線車道中之最左側車道。
第八條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現在最內側HOV車道也是"可供汽車直駛"之車道, 所以也是屬於主線車道
主線車道最左側車道,依照法規,應該為超車道
現在最左側車道卻不是"超車道"
這和法規是完全違背的
HOV 是因應"美國"大眾運輸不發達,經常一人一車的狀況,在都會區堵塞的情況下,為了以原有的車道數目,創造最大的人員運輸量。
這是在鼓勵共乘, 減少車輛數目, 這是一種車道使用及管制規則
但是HOV一定要有配套的"共乘法"
所以在入口可以設置站牌, 要求共乘才能進入
TAXI 和 小車一樣, 要有 2+人或 3+人以上
巴士要求要有 16 人以上
某些地區的Freeway是不收費的, 所以實施高承載 HOV
單人上路必須比共乘,付更高的通行費用
所以共乘不收費,單人收費
但是在收費路段, 實施 HOV ,單人應付更高的費用 ,懲罰性的收費來迫使節能.
如果為了環保, 為了節能
油電車,電動車,充電Plug in+油電雙系統車,單人使用也允許通行
而且, 楊梅收費站到台北, 平面和高架,收一樣的通行費,
高架設HOV, 必須保證能更為節能省碳, 效率要更好, 省時間或省能源 , 如果沒有, 和平面車道有何差別 ?
高架鼓勵共乘? 平面卻沒有? 這又怎麼說的通 ?
台灣沒有共乘法?
高管規則8-1-2 大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現在大型車卻行駛在最內側車道?
高管規則8-1-3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現在最內側車道卻是 HOV高乘載,不是 Overtaking Lane超車道 或 Passing Lane超越道?
顯然發生了砥觸
發生衝突要以那一條法律優先 ?
移植自美國, 卻不深究美國實施HOV的精神為何 ?
完全淪為東施效顰, 里丑捧心
如果一台空的計程車或巴士空車, 也能駛上 HOV
如果不會塞車的路段也開辦 HOV
完全喪失共乘的精神
那是"邯鄲學步""壽陵匍匐" "畫虎類犬" "刻鵠類鶩""鸚鵡學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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