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問題求助

故事原由:
一年多前一個風雨交加的夜晚,女友下班後獨自騎車回家,行經一單行道(她逆向),此時旁邊巷子突然出現一台汽車,當然女友就煞車不及,撞上汽車的右前方,女友的下場就是機車半毀(車禍後已經賣出),另外右腿摔斷並打鋼釘外加住院兩周,對方則是右側車頭保險桿有損傷,另外右側燈罩處也有刮傷。

當然因為女友逆向行駛,所以責任在我方,因此和解過程中,從未向對方提出任何賠償需求,但經過一次一次和解庭,對方竟然不斷將賠償金額拉高,在進法院前的最後一次和解,竟然在未提出任何修車單據情況下,要求賠償10萬大洋,詢問為何要賠償這麼高的金額時,對方僅冷冷的說,他就是要給我女友一個教訓,錢拿到會捐給慈濟(我沒聽錯吧~!!),想當然最後的和解就破局了。

接著女友就收到法院傳票,被告『過失傷害』(你沒聽錯~!),開庭時才知道,原來是對方在車禍的第三天,跑去驗傷,弄了個腦震盪的診斷證明(你還是沒聽錯~!),其實故事說到這,我想法律常識不錯的大大們應該也已經猜到一審的判決結果了。因為我方是主因,對方又有提出傷害證明,所以判決結果~~~~賓果~~~兩個月得易科罰金。

其實說到這裡,真的要請各位客倌來評評理,小弟自己也是開車一族,我從未想過我的右側車頭被機車在如此慢速的撞擊下,我原來還會有可能腦震盪,看來以後開車真的有被碰到,無論如何先上醫院跟醫生說我噁心想吐,對方就準備吃官司,原來台灣的法律是這樣保護人的。BTW,再過兩天,女友就要準備在高等法院開庭了,發這篇文主要目的,只是想分享這次車禍的感想和心中的不滿,還希望有懂法律的大大也能幫忙指點迷津,讓這次判決的結果能稍稍讓人服氣一點。

P.S 其實我們已經做好維持原判的打算,畢竟我們才是主因,該負責的我們當然會負責,只是對其中的不合理性感到存疑,難怪常聽到法律是保障懂法律的人,媽~~我入錯行了~~!!!
2013-09-17 1:1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車禍問題
騎車、開車都要注意! 注意什麼?

有沒有不正常的人、事、物。

安全第一,除了自身安全,也包括其他用路人!

========================================

你女友違規,對方故意要給她教訓(這段話你沒錄起來),

又沒在追溯期內告對方,看樓下有沒有懂法律的。
雖然他這樣比較不近人情
也是為了能拿到賠償,用以刑逼民的方式
既然你女友逆向騎車,就應該對自己做的事負責
違規前先想想後果

不管最後處理的結果如何
這世上應該會少了一個三寶駕駛
多了一個在違規前想想可能有什麼後果的人
冏天了 wrote:
雖然他這樣比較不近人情
也是為了能拿到賠償,用以刑逼民的方式
既然你女友逆向騎車,就應該對自己做的事負責
違規前先想想後果茶

jimpeng25 wrote:
不管最後處理的結果如何
這世上應該會少了一個三寶駕駛
多了一個在違規前想想可能有什麼後果的人

依照樓上二位的說法,你可以去對方家 守株待兔,

看到對方走路有違規,就給他來個意外的驚喜。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