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禮拜在國道發生車禍
先描述事發經過
國道一號岡山路段共四線道
我駛於內二車道欲切出外車道
當天視線不清 在我右輪剛切出去時
聽到後方大卡車連按喇叭警示 於是我又切原車道
就再回原車道沒2秒 車子左方被一輛工程車(發財車)撞擊
擦撞後我放慢速度,工程車沒事繼續駛離
當下有點驚嚇過度,忘記要追上去
之後去報警 透過行車紀錄器找到對方車子及當事人
雙方都做了筆錄,但沒碰到面,警方隔天找到車子和對方
我的行車紀錄器只拍到前面,不知道對方原本是在最內車道還是跟在我後面
事後知道對方車子保險桿沒撞擊痕跡,車子也沒事
本來警方是說雙方都去辦出險交由保險公司處理和解即可
我第一次聯絡對方 對方說會請公司會計去辦出險
後來對方改口說他沒有錯 是我去撞他 他們公司不會出險
我知道我要負任意變換車道的責任
但想了解 對方是否完全沒有肇責?
就算我肇責的比例比較高 但如果對方有出險
可以理賠的話 多少減輕自己修車的負擔
現在對方態度強勢 說除非警察那邊說他們也有責任
他們才要出險
想請問現在這種情況,我是先送鑑定及調解會處理嗎
我已經辦了出險,保險公司說等調到資料後研判雙方肇責
想向各位大大請益 較佳的處理方式
如果對方應該完全沒有肇責 那我就自行認賠了..
感謝
想看一下所謂的剛切出去就立刻切回來的程度是多少
我會覺得
純粹是後方車輛超車不慎
距離拉太近,誤判
未等到前方車輛完全變換車道就急於超車接近
另外也想看一下所謂視線不清是怎麼樣的一個狀況
sugiryu wrote:
上禮拜在國道發生車禍...(恕刪)
正常人不會這麼說的
除非你當時沒打方向燈
sugiryu wrote:
我知道我要負任意變換車道的責任
如果是這樣,那我支持你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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