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車禍地點是在仰德大道上 雙向都是單線道
那天下午上山準備左轉也打了方向燈
轉了一半一台機車竟然撞了家人左邊前側車頭 然後人就飛出去
(好險機車騎士只有擦傷)
他往家人左邊騎過來 可能剛好是死角 沒看到在鏡子裡
家人也沒特別注意到會有後來機車從左邊超車
這責任歸屬 變成是我家人錯一半 因沒有注意後方來車
這台機車從我家人的行車紀錄器可以很明顯發現 他是跨越雙黃線超車
並且也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為什麼是我家人也要負責一半?
請問大家有遇到類似案件嗎?
如圖: 黑框1 是我家人準備左轉 已經靠左邊
黑框2是已經左轉到的位子才發生擦撞聲音
藍色箭頭為機車來的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