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在國道發生砂石車追撞而我又去推撞前方, 筆錄時不需要去解釋很多, 我直接把行車紀錄器拿出來, 確認大家都是塞車停止狀態, 而後被追撞, 對方保險公司也沒等肇事責任鑑定就先讓我們這前兩台車通通送進原廠修, 第三台沒傷亡但倒楣被保險判殘值報廢,畢竟行車紀錄器的證據力最大, 砂石車要負完全責任,
當時我車內的人雖然沒受重傷但我老婆下顎挫傷牙齦撕裂傷縫了三針, 1牙齒鬆動, 兩個小孩擦傷但一直哭, 受傷部分筆錄有作, 但對方通通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我的車最近就要修好了維修費跟殘值差不多約25萬, 保險公司告知要取車就先簽和解單才能去簽,
這段時間我沒交通工具極為不便, 所以差點就直接簽了, 然後打電話給保險公司, 對方說是否可以去他那談和解, 但我沒經驗, 想請教大家一下, 如果要跟保險談和解, 是否可以要求所謂的精神賠償呢? 因為車體是回復原狀了(還沒牽), 爬文過後發現強制險部分醫療實報實銷包含計程車費, 所以老婆的醫療加一加不過兩三千而已!!
但為什麼我乖乖開車卻受無妄之災, 而且還是早上快樂出遊去敗興而歸都在警局做筆錄, 一個多月沒車沒辦法帶小朋友出去玩, 老婆的牙齒也不知道會不會掉, 這些事我就很不高興, 但只憑保險車體回復醫療實報實銷就這樣? 那我可否額外求償呢? 有經驗的人可以告訴我好嗎? 該如何跟保險公司談和解, 不能要求個5萬慰問金等之類的嗎? 這段期間肇事者沒關心過一次, 保險公司也只有事發第二天問有沒有人重傷之後就沒消息了, 我已經放棄對肇事者的求償了, 所以怎麼跟保險公司談和解,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