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前天早上,要從林口交流道南下,綠燈後起步到馬路中央突然不動了,後來只好插到最外車道,結果看到當然綠燈沒多久轉紅燈時,一堆車卡在馬路正中央大打結!大約經過2,3分鐘,國道警察才離去,就算有高官要過,警察可以臨時封閉閘道口嗎?是合法還是違法呢?
一、按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條規定:「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與暢通,公路或警察機關於必要時得就下列事項發布命令:(一)指定某線道路或某線道路區段禁止或限制車輛、行人通行,或禁止穿越道路,或禁止停車及臨時停車。(二)劃定行人徒步區。」二、同條例第6條亦有規定:「道路因車輛或行人臨時通行量顯著增加,或遇突發事故,足使交通陷於停滯或混亂時,警察機關或執行交通勤務之警察,得調撥車道或禁止、限制車輛或行人通行。」三、此外,行政執行法第39條:「遇有天災、事變或交通上、衛生上或公共安全上有危害情形,非使用或處置其土地、住宅、建築物、物品或限制其使用,不能達防護之目的時,得使用、處置或限制其使用。四、依照特種勤務條例實行細則第二十條:特勤人員或特勤編組人員於特種勤務安全維護區行使職權時,為制止、排除現行或即將發生對安全維護對象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之危害行為或事實狀況,得將妨礙之人、車暫時驅離、禁止人民進入安全維護區內或採取其他即時強制之必要措施。以上就是國道警察依法行政之法源依據!!!沒有必要懷疑什麼,美國特勤比台灣嚴格一百倍的!! 封街都有~~~~
不管如何是真的可以這樣,事後當然會有一堆解釋來合理化這種擋車行為!!話說在高速公路上~我被擋過一次,有兩台警車,我是被擋在第二台警車後面,看到不遠處第一台警察下車跑到前面撿大貨車輪胎皮拖到車後放在行李箱,然後開到路肩,第二台警車才繼續往前開放行車輛!!
nono0770 wrote:體諒一下交警很難嗎?...(恕刪) 體諒一下交警很難嗎?你乖乖在後面排隊很難嗎?衝到槽化線上去停違規了你不知道嗎?就是有版主這種人吧,交通才會這麼亂~~~人家執法,你也有話講~~~只顧自己方便亂超車及原本二線道,硬要變成三線。======================================================================說得太好了!
乖乖排隊?先說明我這是大貨車前面本來是無交警管制因為上一個綠燈前方車都過了我也沒有通天眼,可以看到前方路口馬上被管制,而綠燈停而不走。我是已經一開始綠燈往前走走到路中央定點不動橫向車道約40秒後開始轉換綠燈橫向是6線道我只能被迫往右邊移,儘量挪位置出來給橫向車過今天交警在擋車,問題是他擋閘道口太近太快,後方的交通號誌也沒引導,才會讓後方車卡在馬路中央,橫向車綠燈確無法通行。前面那位神人,那是否要定點路中央才算遵守交通規則?你可以質疑?但沒搞清楚前就直接判。。。就是有版主這種人。。我沒法接受!
nono0770 wrote:體諒一下交警很難嗎?你乖乖在後面排隊很難嗎?衝到槽化線上去停違規了你不知道嗎?就是有版主這種人吧,交通才會這麼亂~~~人家執法,你也有話講~~~只顧自己方便亂超車及原本二線道,硬要變成三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