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11點30左右遇到的狀況直接停在車道上緊貼雙黃線先是請他往前靠邊 不然大家都不用走了他說他停這樣沒違法我就想問他 為了繞過他逆向出車禍是誰的責任他當下開罵 二話不說 我就繞到他前面拍下證據回家馬上透過宜蘭縣警察局長信箱舉發附近有監視器不知道有沒有收音功能想告他公然侮辱跟大家分享一下 遇到這種人不必忍氣吞聲
cookiespiece wrote:他說他停這樣沒違法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四、不依順行之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或併排臨時停車。cookiespiece wrote:我就想問他 為了繞過他逆向出車禍是誰的責任 無論是雙黃線、黃虛線,還是逆向繞過去的為主要責任WRC2008 wrote:人有在駕駛座 似乎不會成立 因為人在車上,只能當臨停處理,事後檢舉要認定比較困難所以當下就要請警方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