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賠償一問...(對方遲不和解)

我上個月發生汽車碰撞車禍, 所幸雙方都沒受傷.
(其實我膝蓋有受傷, 也有去看門診, 但我不想搞得太複雜)
我是在四線道, 對方在我左方從單行道駛出,
當場有報警, 雙方無酒駕. 雙方都是超過十年的車.

雙方都保第三責任(財損險), 因此一開始都請保險公司處理.
後來雙方保險公司調閱資料後, 根據他們的經驗,
表示責任比例應該是他7, 我3.
目前已經過一個多月了, 對方保險公司表示因為雙方的修理費都超過殘值,
因此只能用車子的殘值的七成來理賠, 我方保險公司賠對方殘值的三成.

雖然我很捨不得這台車, 但還是接受了.
但對方覺得賠太少, 遲遲不和解, 因此我也一直拿不到理賠金.

請問各位大大, 若對方一直都不和解, 我不就都拿不到理賠金嗎?
還是可建議我該怎麼做呢?

問過保險公司了, 他說再等看看...
2013-08-18 11:28 發佈
其實我是建議不管大大小小的車禍

有一點受傷 "當下"就一定要就醫 確保自己的權益

不要睡一覺隔天起床 痠痛黑青就出現了

過失傷害 是告訴乃論 自發生起六個月內追溯期 驗傷起來放 才有談判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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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有受傷 那就以刑逼民吧~~~~~

如果等不下去的話!!
我覺得 保險公司非常離普耶....第三責任 你繳的保費都一樣保額也一樣,可以嫌..別人的車舊到不理賠

既然十年以上的車 維修..也有二手品或整修品零件 維修吧~~~~~
請問如果我是十多年的老賓,難道不能要求恢復原狀嗎?即使恢復原狀的金額大於殘值的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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