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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勞請網友們幫忙

事發地點 和平東路190-1號
車禍,勞請網友們幫忙

車禍,勞請網友們幫忙

事情是這樣的,小弟昨天(8/14號)騎車從和平東路右轉基隆路的時候看到計程車停在,和平東路190-1(咖啡店門口)的計程車身壓在黃色網狀線上(不知道為什麼現在google上面沒有看到黃色網狀線),小弟準備繞過計程車上去人行道上面的停車格停車的時候(已經有打方向燈距離計程車4.5公尺要變化車道),此時計程車主張剛載完客人要切出來沒看到我直接從後面衝撞,導致我倒地。(我右轉過來根本不小得 他是在在在客人 因為計程車要出來的時候也沒打方向燈 又停在紅線上面)
車禍,勞請網友們幫忙


PS:我僅要求計程車幫我把機車恢復原狀,計程車嫌說我換殼太貴(當下有傳LINE給車行直接估價) 車體受傷部分(中柱斷裂+H殼磨傷+後扶手磨傷+左車車殼磨傷+機車左邊側裙磨傷+漏汽油) 我最後主張車子我用全車烤漆的約3500 (左邊側裙(飛旋踏板下面那裏)斷裂所以只能換新的,中柱也是 我要求5000元 其他我自己在貼錢 計程車僅只想賠償2000元了事 所以我只能上調解,說那麼多是想請問一下網友我要如何主張自己權益呢?感謝大家
2013-08-15 14:1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網友們
有叫警察來嗎 有報警就等肇責
基本上照你的說法 你應該是贏定的
不過計程車那重很難搞 你撞他 他就獅子大開口 死要錢的
被他撞 錢很難要到 問他有沒有保險吧........

yunxi_1012 wrote:
事發地點 和平東路1...(恕刪)


妳po在汽車行車記錄器版 那代表有影片囉

那把影片放上來吧

如果沒有影片 那為何會放在汽車行車記錄器版???

機車要po文也有機車行車紀錄器版

總之 把影片放上來吧

肇責研判:
當事人一應該就是計程車--起駛前未注意後方來車
當事人二應該是板主機車--沒有違規事實


如有交警處理
現場應於製作筆錄時表明身體有挫傷
即使不是很明顯
也要請警察大哥寫進去

先請機車店開估價單(含烤漆)
於調委會時要以身體有傷為主(就是哭夭啦)

因為身體有傷是刑事告訴案
機車賠償是民事告訴案

刑事傷害只要對方有一點責任就告得成(6個月內)
刑責不重可能只判個一兩個月
易科罰金一天900元
一個月27000元
兩個月54000元
罰金是繳給政府
後續再以機車損壞賠償提起民事告訴(兩年內)


所以以刑事逼民事和解
畢境民事要求小於刑事罰金

十之七八都可以和解啦
小弟不清楚車禍改選那一個版,僅選擇行車紀錄版,抱歉
小弟車禍當下有請計程車駕駛把行車紀錄器提供給交警,但是對方稱"行車紀錄器因太揚照射日前機子損壞了,所以無法提供"
小弟已請交警處理,但小弟對這方面沒經驗,不清楚然後如何主張自己權益(就是該怎麼說,方向對自己比較有利),小弟最後也要求烤漆也沒有獅子大開口
另外在請問一下,如果交警鑑定後,表示對方責任比較大(7:3)的話 如果我車子修理7000來說,我是要求賠償4900嗎?如果對方不賠償該怎麼處理,謝謝,大家幫忙
yunxi_1012 wrote:
另外在請問一下,如果...(恕刪)

不是這樣的
有幾種費用你可以申請
1.車體受損期間交通費用
2.無法上班的工資
3.醫療費
4.車體受損費用
一般來說,想依靠民事解決,都是雙方的保險公司也跟著出來談
以雙方的肇責比例來談賠償金額
所以如果你肇責比較輕,一定可以拿到你應該拿的金額
絕對夠你修復車體,外加一條精神安慰金

不賠償就是按鈴申告!!
太陽照射機器損壞.....
這可以叫警察檢查嗎?我覺得司機唬爛成分居多
有些東西~~現在不敗~~以後就沒機會敗了
先報警就對了,

我之前車禍撞我的也是想叫我別報警私下和解,

他願意賠多少?-------3000元!

我不甩他報警花了兩個多小時在警局登記,

後來車子一星期修好,修車費一萬多全部對方賠。
howtoo311 wrote:太陽照射機器損壞.....
這可以叫警察


小弟當下有請警察處理,但警察表示,除非有證據表示他是騙人的,不然無法強制扣押,若到時候上法院他針對這方面跟我提告,我可能會從有利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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