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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行車跟機車擦撞請教

現場圖 A車=貨車 B車=野狼125
直行車跟機車擦撞請教

不好意思文筆不好 文也長請見諒
有需要其他圖片 請說

事情是這樣的 五月底我爸開貨車跟一位同事去雲林的醫院探病後
回家途中 看見前面有輛雙載的機車 一路慢速靠近雙黃線附近行駛
我爸就從機車右方超車回到彰化

晚上接到分駐所來電說撞到人 需要到派出所一趟
然後我爸就聯絡他同事前往了解
警員撥放監視器畫面(鏡頭:房子右處 角度:左前方向) 是車子過去後機車就倒地
再來就是拍照 一下子說左邊的車門 一下子說車斗中間是擦撞痕跡
叫我爸彎下腰看一下車斗位置 拍一張 手指著拍一張
貨車因為開十幾年了 車頭跟車斗難免掉漆跟一些刮傷吧
作筆錄時 警員口氣不是很好 像是逼供一樣的方式
還說超車怎麼不從左邊 我爸回答 從左邊不就跟對向車輛互撞
警員又說你從右邊超車 你碾到白線阿????

做完筆錄後 就去醫院關心一下對方 也包了紅包
獲知對方為70多歲的老夫婦
駕駛人阿公看起來沒事 還能隨意走動
阿婆的話 腳骨折需要住院尬鐵仔(國語不知怎講)
對方媳婦說要用最好的 不過需要自費 9萬多的樣子
後面也去了2次關心對方 對方要求我爸盡快付醫藥費
而保險公司不久也理賠了11萬
後面對方媳婦多次打電話來說錢不夠
也有雲林地方議員助理打來關切

到了第一次開偵查庭這天
遇到對方也在等候開庭 庭外等候時間
對方媳婦看見我們來報到 就走到我舅舅旁邊
大聲囔囔說 我爸都沒去醫院探視關心她媽媽 撞到人還死不承認
手比著我爸同事(年齡20初頭證人身分)你這個猴戲因仔 做偽證人等不好聽的話
進入偵查庭 駕駛人阿公是拿拐杖由家人攙扶進入
開完出來在走道離開時 拐杖看他用起來好像不大習慣 拐杖沒落地在走

過沒幾天6月底
承辦員警打電話來說 檢察官叫他連絡我爸到分駐所一趟 貨車要開過去
到了現場 對方兒子也把肇事機車騎過來 然後比對
這次員警說的位置跟做筆錄當天不同地方
機車為後照鏡跟貨車車斗左後方位置 拍了幾張照
邊說這就是證據 有什麼問題去跟檢察官講
我爸一直問他問題 那位警員不耐煩就開著他的車離開了

過了下個禮拜開第二次偵查庭
只有傳喚我爸跟對方駕駛人阿公
詢問過程 只能回答他的問題 說太多被要求停止繼續說話
換來的結果就說你狡辯 不知悔改
根本不讓人有解釋的機會

就在上禮拜收到雲林地檢署起訴書
被告因公共危險罪等案件 業經偵查終結 認應提起公訴
內容:我爸同事(證人)於警詢 偵查中之證述
當時正在打瞌睡 聽到碰一聲 很大聲 所以醒過來
接著看見告訴人夫妻跌倒
而當時伊有跟被告說後面有碰一聲 要不要停車看一下
但被告沒停下 就離開現場等事實
足徵2車撞擊時的力道及聲響甚鉅 否則證人應無聽到很大的碰一聲並驚醒之情形
是被告"言委"稱伊沒有感覺與告訴人之機車之發生擦撞云云
顯係事後卸責之詞

之前回家途中我爸同事跟我爸講說
他做筆錄是講在打瞌睡沒有感覺有發生事情 還叫我爸放心
如今他的證詞怎變這樣
跑去問他之後 生氣丟東西說要去分駐所鬧
講著講著 說他有醫生證明可以給
就說他國中父母常吵架後離婚 曾經住過醫院1~2年
常常成群結黨 去跟人打架 頭部受傷過
每天都說會給證明 隔天又變卦
研判分析表前天才去申請 會拖那麼久
是因為 我爸之前跑去監理單位申請錯了
申請鑑定和申訴罰單 進入司法程序才會一直沒下文

請問幾個問題:
1.警員辦案手法 哪裡有問題?
2.一人受傷變兩人都受傷 保險還可以賠錢給對方嗎
3.第二次比對的照片 拍完需要簽名或證明嗎?
4.第二次偵查庭結束 沒簽名也是正常的嗎?
5.前天申請現場圖 照片 缺少第二次比對照片 這樣對研判分析表結果有問題?
(分局交通小隊警員說研判分析表要等7天才寄送)
6.有身心障礙方面問題 證人證詞是否能被認定
2013-07-24 21:1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直行車 機車

hn86628071 wrote:
現場圖 A車=貨車...(恕刪)


若您是第三方,就是我們這些鄉民,您會如何看呢?

您父親旁的副座,能鉅細靡遺的詳述過程,要怎樣才能判斷他是在意識模糊下說出的?

事至如此,您還有啥要翻盤的?

WINNE_THE_POOH wrote:
若您是第三方,就是我...(恕刪)

您說的沒錯
現在局勢就認定我爸說謊 肇事逃逸不承認
不過證人親身描述他的過去 他要拿出證明
這樣子誰會不想翻盤呢?

hn86628071 wrote:
您說的沒錯現在局勢就...(恕刪)


您有沒有想過,您父親旁的副座是為了躲避您的質問兒在您面前作戲?
若他在應訊時是言詞含糊眼神閃爍,您想這筆記錄會算數嗎?
可能過不久證人會開始躲您...
您最好注意一下證人的行蹤.

現在人也受傷,而您父親在警察拍車體刮痕時也配合用手指比(搞不好您父親全身已入鏡),
外加證人的供詞,若一開始就錯了,接下來就全錯了.

提供給您一個思維,本版有在討論一個狀況,就是綠燈直行遇到橫向闖紅燈的機車,結果撞到闖紅燈的機車車尾.
後來檢察官問您您騎車是在對方側面還是後面,結果當事的網友一時不察說出後面,這樣的結果會如何呢?

跟您遇到的狀況又是如何?

自己先沉澱一下吧.

雖然父親說的應該為人子女要相信,但現在很明顯您被婊了.

hn86628071 wrote:
1.警員辦案手法 哪裡有問題?
2.一人受傷變兩人都受傷 保險還可以賠錢給對方嗎
3.第二次比對的照片 拍完需要簽名或證明嗎?
4.第二次偵查庭結束 沒簽名也是正常的嗎?
5.前天申請現場圖 照片 缺少第二次比對照片 這樣對研判分析表結果有問題?
(分局交通小隊警員說研判分析表要等7天才寄送)
6.有身心障礙方面問題 證人證詞是否能被認定(恕刪)


1.目前沒有看到明顯的問題。倒是你爸態度上真的很不配合啊 這樣容易被認為沒有悔意喔..
2.兩人是誰? 目前應該是你們要要求保險公司盡量滿足對方吧 這樣才可以避免訴訟
3.可以簽名
4.想簽甚麼?
5.初判表只是參考 進了法庭要看一切證據
6.所以你現在想證明副駕的是神經病? 別傻了

老實說 肇事逃逸被抓到 趕快認錯 盡心全力賠償 才是正確的方向
像你爸這樣處理
小事都會變成大事...

WINNE_THE_POOH wrote:
您有沒有想過,您父親...(恕刪)

我爸就是相信他的話 一直等他的答覆
到了禮拜一陪我爸去拿現場圖跟照片還有分析研判表的時間
證人拿了一串佛珠跟一顆球狀木體 擺在我家電視上
跟我媽說 放心 會沒事的
禮拜二 我爸去找他拿證明
就把我爸帶的起訴書丟地上 就說律師去請一請
公司某幹部就出來當和事佬 答應會給我爸答案
當天傍晚公司另外一個同事來傳話 說證人與他外公會負責錢一人出一半
(這時我爸才對他開始產生不信任 向清潔公司請辭)

筆錄當天拍攝:


第一次偵查後期間所拍攝比對:
為車斗左邊算起第3-4個字中間管狀物旁


我爸現在就是整天煩惱 愁眉苦臉 不知怎辦

dennis10 wrote:
1.目前沒有看到明顯...(恕刪)

1.目前沒有看到明顯的問題。倒是你爸態度上真的很不配合啊 這樣容易被認為沒有悔意喔..


警員證據能隨便找?

2.兩人是誰? 目前應該是你們要要求保險公司盡量滿足對方吧 這樣才可以避免訴訟


對方夫婦。保險公司說他會處理 要調解的話通知保險公司

3.可以簽名

4.想簽甚麼?

我爸的疑問說第一次去開完有簽名 第二次則沒有

5.初判表只是參考 進了法庭要看一切證據
6.所以你現在想證明副駕的是神經病? 別傻了


身心障礙的歸類很多 並沒說他神經病

老實說 肇事逃逸被抓到 趕快認錯 盡心全力賠償 才是正確的方向
像你爸這樣處理
小事都會變成大事...


我爸沒感覺有碰撞情況 怎認錯?
所以說一切要跟著檢警人員的認為想法去配合 不然會變成大事

hn86628071 wrote:
我爸就是相信他的話 ...(恕刪)


唉~若令尊怕留下案底的話,只好趕緊去和解吧,拖得越久事情越不好解決.

照片紙本裡的刮痕送刑事鑑定了沒?畢竟車沒洗的情況下可以用殘留物來比對把手或後視鏡的材質.

當初另肇機車與車斗邊刮痕比對應是有水平上的共同點才會被移送吧.

要不有無其他角度且拍攝更清楚的攝影機來佐證您父親的車沒碰到,(例如後車有裝行車紀錄器)

不論那位副座的年輕人是否亂說,但審問結果真的是給您父親一個嚴重的打擊.

金錢賠償部分口說無憑,而且我相信那個少年仔也不會吐半毛錢,接下來會不見蛋.
強制險醫療起付是能夠到20萬.所以可以再向保險公司申請其餘的9萬
日後有殘障問題也在向保險公司申請殘障起付 按照等級就是了
那如果你們認為是沒發生碰撞而且對方自己不因原因摔車的話.那就真的去請律師找證據.但有個"自己人"跳出來當證人.....關鍵可能就在那監視器
若真的沒感覺到碰撞.那種重型機車一摔一定會發出巨大聲響.由其你們這輛貨卡.雲林5月份勢必就炎熱會開窗透涼
又有"自己人"跳出來當證人........除非遇到恐龍法官
那如果自認倒楣.最大目標就是能對方撤回告訴.和解.賠償剩下的醫療費.財損費.精神撫慰.林林總總一筆錢
若堅持提告.就刑事賠償.吊扣駕照.交通罰單.應該都會刑事附帶民事.
民事對方就提出上面講的費用.再讓法官判決理當賠償多少



hn86628071 wrote:
dennis10 wrote:
1.目前沒有看到明顯...(恕刪)


1.目前沒有看到明顯的問題。倒是你爸態度上真的很不配合啊 這樣容易被認為沒有悔意喔..



警員證據能隨便找?

2.兩人是誰? 目前應該是你們要要求保險公司盡量滿足對方吧 這樣才可以避免訴訟



對方夫婦。保險公司說他會處理 要調解的話通知保險公司

3.可以簽名

4.想簽甚麼?


我爸的疑問說第一次去開完有簽名 第二次則沒有

5.初判表只是參考 進了法庭要看一切證據
6.所以你現在想證明副駕的是神經病? 別傻了



身心障礙的歸類很多 並沒說他神經病

老實說 肇事逃逸被抓到 趕快認錯 盡心全力賠償 才是正確的方向
像你爸這樣處理
小事都會變成大事...



我爸沒感覺有碰撞情況 怎認錯?
所以說一切要跟著檢警人員的認為想法去配合 不然會變成大事(恕刪)


1.你爸是嫌疑犯,另一方是警察,因公辦案。你覺得法官和檢察官會採信誰?
2.不要只把問題丟給保險公司,肇事者一定要主動關心,按日問候,盡量表現自己的誠意,才是積極解決問題的態度
3.要看保險契約,一般保險會賠兩個人。你的保險是公司保的嗎? 你爸幹嘛辭職? 不辭職還可以說是公務啊 公司有連帶責任
你辭職不就剛好讓公司把你切割...
4.除非精神有問題 不然你同事證詞一定有效
5.你爸到現在還在說沒感覺,他同事都已經出來作證了,有聽到碰撞聲,有問你爸要不要停車等等,兩個人一定有一個說謊,你同事有理由要陷害你爸嗎? 如果沒有,你要請你爸再想想吧,如果堅持這個說法,沒有任何人可以幫得上忙....要是再有其他證據出來,只是事情越鬧越大而已...在法律上,那位同事不需要負擔任何肇事責任,也不用拿半毛錢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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