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前輩:
小弟2個月前行經至巷口準備右轉,以約時速5公里慢慢向右靠近,車頭才轉不到10度,就被後方機車高速撞擊,對方騎士朝右前方跌倒,當下馬上請警察跟保險公司處理,並跟騎士到急診治療並支付急診費用(沒需要住院,留觀完就回家),隔天也到騎士家中關心並先包2千元紅包替她壓驚,因為我本身除了強制險還加保第三人體險(120萬)及財損(50萬),所以就跟騎士表明我們有保險,可以等她覺得身體都沒大礙了,再一起申請理賠!
不久後,事故鑑定報告出爐,根據雙方說詞及我車上行車記錄器,認為主因是汽車轉彎未讓直行機車,次因是機車未保持適當行車距離(不過當天處理員警說明顯是機車巷口未減速及超車不當),因為我們有保險,所以想說可以理賠多少就賠多少!
一個月後,雙方約到警局談和解,我們這邊保險公司也到場了,對方就說她傷的很重(但當天去警局都自己上下樓,行動自如),說自己有肋骨骨折跟顏面挫傷,卻沒住院,請她出示診斷證明卻被拒絕,只說這一個月已經看醫生花三萬多跟修車1萬初(都看自費的,健保費用單據很少),保險公司看了看,就說最多賠5萬左右,對方一聽到5萬,就直接問我保額多少,不過我沒直接回答,只是跟騎士說有足夠的保障,結果,騎士就回說要50萬不然法院見!到時她要得到更多!!
過幾天,因為該騎士是巴西華僑,結果她就回巴西了(既然可以坐飛機出國,何來傷重?)!
果不其然,幾週後對方就直接委任律師提刑事過失傷害及民事賠償!
雖然保險公司可以處理民事的部分,不過顯然就是想用刑事來逼民事賠償!所以準備要開第一次調解會!根據保險公司的說法,對方既然都找律師了,所以金額一定會要求很高,通常調解不會有什麼結果!
只是不解的是,我們已有足夠的保額,是對方沒辦法提出合理的損失證明,卻可以漫天開價嗎?還有到時侯若要刑事出庭,我們也需要請律師嗎?在網上爬文是講說交通事故出庭只要當事雙方或委任人即可,一般這種過失傷害不會判太重,可易科罰金是嗎?
實在是不知道該怎麼處理,千頭萬緒,罰金事小,背上刑事過失傷害事大,難道就只能任對方要脅給50萬嗎?,我到底該怎麼辦呢?
文贅,請問各位前輩我該怎樣處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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