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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更新)原來車子掛上"記者採訪證"就是廣義的公務車,可以停遍新竹市各公有停車場,"免錢"!! 長知識了!!

6/28更新
小弟實在忍不住,日前又將疑問再市民信箱留言了一次,全文如下:

針對為貴單位之回覆,可能小弟理解能力較差,有諸多疑點無法了解
1.「新竹市公有收費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第八條為 下列車輛在路邊停車時,免予收費: 一、軍車、憲兵車、警車、消防車或領有免費停車證之公務車等車輛。 二、執行勤務制服整齊之義警、義消或義交所駕駛之車輛。
軍車、憲兵車、警車、消防車均為公職為民服務無可厚非。領有採訪證之私家車跟普羅百姓一樣都是一般職業,為何可以免停車費?????還是貴單位認可"新竹市政府採訪證"="免費停車證",可有行政命令或書面證明佐證?

2.貴單位認為市府核發之記者證車輛為廣義的公務車輛,於法依據為何?可有行政命令或相關書面文件佐證,不然掛著市府員工證的私家車輛也可以自己說是公務車,停遍新竹市各地都免收停車費。

3.另貴司解釋"新竹市政府採訪證"為利媒體記者於本府公務上採訪車輛使用,為何會停在境福街可以免收費???(市府明明在中正路上)

4.貴司解釋將宣導使用該採訪證之車輛於非公務採訪時間請勿使用。請問採訪證就24小時掛在前檔玻璃上,請問如何界定公務及非公務時間???依市府上下班時間為準嗎,下班就一視同仁開單嗎?? 貴單位的回覆感覺像在硬凹,充滿著息事寧人的作風。有人藉職務之便逃避規費,為民服務的市府卻處處維護,亦題不出具體解決方案,實令小老百姓感到憤怒與失望


新竹市政府回覆如下:
張先生你好,感謝您再次來信反映市府核發之記者證於路邊停車免開停車繳費單的問題,經查本府為方便媒體記者採訪新聞所需,於每年經簽准奉核後核發記者採訪公務停車證,故屬「新竹市公有收費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之廣義公務車輛,並已依往例實施多年。另本府會即時更新資料,以維護記者證資料正確性,並便利查核,目前本府已告知所有記者掊朋友們應多加注意使用規定,避免於採訪時間外使用。感謝您來函反映,本府深感謝忱。如您尚有疑問或其他意見,亦歡迎您與本府交通處停車管理科陳先生聯繫(電話:03-5216121分機483)。
新竹市政府交通處 敬上


果然~~~官字兩個口,完全避重就輕,
重點不是核發記者証的問題,而是為什麼掛記者証的民車可以免開停車單阿???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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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可能今年缺放煙火經費,3月起開始許多原本不收費的路邊停車格也開始收費了~
許多住宅區路段甚至連假日都全日收費
有時下班回家真的找不到地方停,只好乖乖停車繳費~
卻發現有一台車,停車繳費單開到他總是會跳過~
假日時,空蕩蕩的路邊停車格也只見他老兄坦蕩蕩的停一整天而不被開單
本以為這台車應該是有"身心障礙停車證"
有次經過不經意喵了一下,只見車上掛了這張"新竹市政府記者採訪證"


(6/28更新)原來車子掛上"記者採訪證"就是廣義的公務車,可以停遍新竹市各公有停車場,"免錢"!!  長知識了!!


心中不禁納悶,市府採訪証可以免費停車???
就算便於記者採訪,不是僅限市政府嗎???這裏離市府有2,3公里遠~
非公務的下班及假日時間也可以停爽爽不用付錢??????

忍不住上網發了市府信箱問問,以解心中疑慮
沒幾天,回覆來了,全文如下:

~~~~~~~~~~~~~~~~~~~~~~~~~~~~~~~~~~~~~~~~~~~~~~~~~~~~~~~
您投信之主題:路邊停車(未何市府記者証可以免繳停車費????)
本府交通處針對您提出的問題,做如下之回覆:

張先生你好,有關來信反映市府記者證路邊停車可免開停車繳費單的問題,經查本府核發之記者證係為利媒體記者於本府公務上採訪車輛使用,性質上屬於廣義的採訪公務車輛,依據「新竹市公有收費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第八條規定,係免予收費,另本府將請城市行銷處宣導使用該採訪證之車輛於非公務採訪時間請勿使用,感謝台端對本府停車業務之建言、指教,本府特致謝忱,敬祝愉快。如您尚有疑問或其他意見,亦歡迎您與本府交通處停車管理科曾先生聯繫(電話:03-5216121分機464)。 新竹市政府交通處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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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了一下「新竹市公有收費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第八條

第八條
下列車輛在路邊停車時,免予收費:
一、軍車、憲兵車、警車、消防車或領有免費停車證之公務車等車輛。
二、執行勤務制服整齊之義警、義消或義交所駕駛之車輛。



有市府採訪証的車是"廣義的公務車"?????????
我無言了~~~
哪兒有賣??
搞一張來玩玩,不知能不能闖紅燈???
2013-06-26 9:14 發佈
這句話多餘的 八竿子打不著

愛力克斯-H wrote:
搞一張來玩玩,不知能不能闖紅燈???
照理說應該還是要開單,開車的人自己再去核銷,

誰知道他停那邊是不是處理公務。

我隔壁是議長服務處,

他的配車(有司機)停在車格內也是開繳費單。

這篇有潛力

到底記者會不會自表呢?


robin0222 wrote:
這句話多餘的 八竿子...(恕刪)

回robin大,我知道八竿子打不著~
就如同市府回覆是"廣義的公務車"一樣~





advantage wrote:
照理說應該還是要開單...(恕刪)

advantage大
我覺得也應該是這樣,依法開停車單,再拿單核銷~
先不論有"採訪證的車"=="廣義的公務車"合不合理~
證件整天掛車上,誰知道你是自用還是公務??





jacksonx2000 wrote:
這篇有潛力

到底記...(恕刪)

jacksonx2000大...
我也很怕~~
愛力克斯-H wrote:
新竹市可能今年缺放煙...(恕刪)

只要提的出時間地點...

證明長時間停在那....

那張證就會被回收了

至少怎麼證明....

有點難度就是...

縮時攝影個好幾天應該就行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愛力克斯-H wrote:
新竹市可能今年缺放煙...(恕刪)


你可以想想:

1、停車費繳給誰?→市政府。
2、誰可以決定不要收誰的停車費?→市政府。
3、如果開這輛停車單,車主又拿停車單去給市政府買單,那不一樣是免費?何必多繞一大圈?還多浪費一張單子的成本。
4、記者幫市政府跑新聞,本來就是公務,市政府沒付錢給記者就很好了,還要跟記者收錢?


不要只想著假公平啦!好像別人佔便宜自己就吃虧一樣。

我用600D寫日記
walakaho wrote:
1、停車費繳給誰?→市政府。
2、誰可以決定不要收誰的停車費?→市政府。
3、如果開這輛停車單,車主又拿停車單去給市政府買單,那不一樣是免費?何必多繞一大圈?還多浪費一張單子的成本。
4、記者幫市政府跑新聞,本來就是公務,市政府沒付錢給記者就很好了,還要跟記者收錢?


這種想法很容易公私不分,

處理公務自然有辦法銷單,

處理私事就請自理,

很簡單。

總不能開著公務車帶全家去玩都想報公帳吧!

雖然很多人都想貪這種小便宜

所謂上樑不正下樑歪,

大官貪大的,小官貪小的。

就像學校報公帳老是到處找發票找收據,

報帳項目幾乎跟實際消費不符。

愛力克斯-H wrote:
新竹市可能今年缺放煙...(恕刪)


一堆冒用身障車牌的也事一樣可恥

wessley wrote:
至少怎麼證明....

有點難度就是...

縮時攝影個好幾天應該就行

回wessley 大,我不認識車主,也跟他沒過節~
純粹是覺得執行的遊戲規則不對~~
要搞的像CSI......




walakaho wrote:
你可以想想:

1、...(恕刪)


回walakaho大
小弟非新聞界的,實在不懂"記者幫市政府跑新聞,本來就是公務"這句所言為何???
一般記者是受聘於電視台或報社等媒體,不是市政府
所有支出(油資、水電、車輛,停車費等)皆為公司的營運成本,
正常支出,合理核銷。
而不是主觀認定他是公務車而免開停車單。




advantage wrote:
這種想法很容易公私不...(恕刪)

回大大,非常認同!!



館妹我最大 wrote:
一堆冒用身障車牌的也...(恕刪)

回大大,身障車牌的問題小弟反倒是覺得還好
畢竟於法有據,本來就可以免停車費~
法規上沒問題,是冒用的人品德的問題~~

但..這記者採訪證的事我覺得是政府在認知上就有問題~
掛有市府記者採訪證的車輛是廣義的公務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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