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後續和解一問

想請教各位板友的經驗

事情大概是這樣

住中部的的表妹今天休假跑去東部玩

路口停紅燈靜止的狀況下,被後方機車撞上(有行車記錄影片,肇事責任應該全在對方)

當時打電話給我該怎麼辦,我也只能請她先報警然後準備出險(汽車有保全險)

事後有拿到報案三聯單


後來晚上表妹來台北找我,我看了車的狀況

後保桿有輕微擦傷,拿蠟推的掉大部分的痕跡

除此之外幾乎沒有外傷,但保險起見還是預約明天回原廠在做一次檢查


我想請問的是

由於表妹認為車子的傷很輕微到幾乎可以忽視,也沒人受傷,對方也算很有禮貌

因此也不想出險,請問這樣妥當嗎?


因為已經有報案了,所以就算沒有賠償事宜要做,也必須要走和解的程序

表妹想快點和解,在沒有出險而沒有保險公司協助的情況下

還要專程從中部跑去東部的警察局做和解嗎?

她最煩惱的是這件事情


希望各位分享一些經驗讓我們參考一下,很感謝各位的善心

祝大家行車平安





2013-06-13 20:34 發佈

TZRBOY wrote:
想請教各位板友的經驗...(恕刪)

沒有要出險的話 就書局買和解書 , 跑一趟東部直接跟機車騎士把和解書簽一簽就好了
如果機車人有受傷 ,還是要請保險公司出面 ,由他們幫你簽和解書即可

TZRBOY wrote:
想請教各位板友的經驗...(恕刪)


我覺得您想太遠了
先確認對方有沒有和解意願吧?

如果有
兩個人信寄來寄去簽一簽
一下子就結束了
zenus wrote:
沒有要出險的話 就書局買和解書 , 跑一趟東部直接跟機車騎士把和解書簽一簽就好了
如果機車人有受傷 ,還是要請保險公司出面 ,由他們幫你簽和解書即可
先謝謝zenus大的意見

確定沒人受傷

表妹有打電話到東部的警察局,警員是說如果雙方都已經談好
似乎是可以把簽完名的和解書寄到警局那邊,讓承辦員警來處理

但剛剛我問我家的派出所員警(台北大安區)

他說如果沒有要求償的話就不用管它了(意思是說什麼事情都不用做)

傷腦筋,不同地區的警察有不同說法



dennis10 wrote:
我覺得您想太遠了
先確認對方有沒有和解意願吧?
如果有
兩個人信寄來寄去簽一簽
一下子就結束了
先謝謝dennis10大的意見

我們覺得對方應該巴不得快點和解

從筆錄跟行車記錄器檔案來看,百分之百是他的錯(紅燈靜止去撞人)

BTW
我是建議表妹回原廠檢查看看,如果確定車子都沒事的話

跟肇事車主收個原廠檢測費用、或幾百塊的紅包壓驚之後就簽和解

如果對方不肯就直接出險(整支後保險桿重烤漆)

之後全部交給保險公司去處理而不在出面

我上面的建議會比較好嗎?

感謝各位分享與指教了

TZRBOY wrote:
想請教各位板友的經驗

事情大概是這樣

住中部的的表妹今天休假跑去東部玩

路口停紅燈靜止的狀況下,被後方機車撞上(有行車記錄影片,肇事責任應該全在對方)

當時打電話給我該怎麼辦,我也只能請她先報警然後準備出險(汽車有保全險)

事後有拿到報案三聯單


後來晚上表妹來台北找我,我看了車的狀況

後保桿有輕微擦傷,拿蠟推的掉大部分的痕跡

除此之外幾乎沒有外傷,但保險起見還是預約明天回原廠在做一次檢查


我想請問的是

由於表妹認為車子的傷很輕微到幾乎可以忽視,也沒人受傷,對方也算很有禮貌

因此也不想出險,請問這樣妥當嗎?


因為已經有報案了,所以就算沒有賠償事宜要做,也必須要走和解的程序

表妹想快點和解,在沒有出險而沒有保險公司協助的情況下

還要專程從中部跑去東部的警察局做和解嗎?

她最煩惱的是這件事情


希望各位分享一些經驗讓我們參考一下,很感謝各位的善心

祝大家行車平安
...(恕刪)


這分為兩件事來談 第一件事情 以人為重 對方騎機車撞你表妹 那該名騎士是否有受傷???

這點是為了避免他在六個月內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所以 要簽和解書

第二點 這個就好解決 如果你覺得給汽車美容弄一弄 外表就可以接受的話 那就不用出險了

最後 跑一趟東部或者叫機車騎士到您表妹居住的警察局簽份和解書吧

一式三份 表妹一份 機車騎士一份 交通隊一份 結案

TZRBOY wrote:
BTW
我是建議表妹回原廠檢查看看,如果確定車子都沒事的話

跟肇事車主收個原廠檢測費用、或幾百塊的紅包壓驚之後就簽和解

如果對方不肯就直接出險(整支後保險桿重烤漆
之後全部交給保險公司去處理而不在出面

我上面的建議會比較好嗎?



(恕刪)


這樣做不是很好....
如果確定車子沒大事

重點應該在盡速和解
你想要跟對方要什麼
對方都可以拖和不簽和解
對雙方都不利

交給保險公司更是無法善終
記住
保險公司非善類
你出險
保險公司一定會要求鑑定
也會想辦法跟對方討回來
加上出險接下來保費可能會漲....
而且保險公司不管刑事....
如果被告也不出面

舉例說明
對方如果真的提告過失傷害
也許你表妹都是對的
但就要陪對方跑法院了....
而且是在地的法院
光車資就....
dennis10 wrote:
這樣做不是很好....
如果確定車子沒大事

重點應該在盡速和解
你想要跟對方要什麼
對方都可以拖和不簽和解
對雙方都不利
謝謝dennis10大大的再次補充

因為前年我發生過一次車禍(也是小車禍,但有人輕傷)

當時保險公司是叫我等30日過後,到當地警局申請初步鑑定來釐清肇事責任後

在來談和解事宜

所以這次我也是這樣建議表妹(拿到初步鑑定後在和解)

聽dennis10大大的意思您是建議我們
"如果這兩天確定車子沒事情且不出險的話,就趕快談和解、簽和解書"這樣嗎?


dennis10 wrote:
交給保險公司更是無法善終
記住
保險公司非善類
你出險
保險公司一定會要求鑑定
也會想辦法跟對方討回來
加上出險接下來保費可能會漲....
而且保險公司不管刑事....
如果被告也不出面

舉例說明
對方如果真的提告過失傷害
也許你表妹都是對的
但就要陪對方跑法院了....
而且是在地的法院
光車資就....
感謝dennis10大大的提醒

目前確定是雙方沒有任何人員受傷,連肇事車主的機車幾乎沒事情

所以我想應該是不會有刑事的問題

BTW
剛剛得知對方剛滿18未滿20歲


感謝dennis10大大的意見分享






TZRBOY wrote:
"如果這兩天確定車子沒事情且不出險的話,就趕快談和解、簽和解書"這樣嗎?

恕刪)


是的
如有其他疑慮,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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