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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男深夜飆速越線衝撞女大生命危

酒駕男深夜飆速 越線衝撞女大生命危

花蓮吉安鄉,吉興路三段
越線衝入對向車道,撞上一名要回宿舍的東華大學歷史系三年級王姓女學生,導致女學生雙腿骨折、腹腔內出血,送醫後仍深陷昏迷,仍在加護病房急救

2013-06-13 17:00 發佈

ya99bb wrote:
酒駕男深夜飆速 越線...(恕刪)


又是酒駕
以現今條文在加上~鞭刑~

酒駕馬上少3分之一..超標者.鞭數過多分期打完

看這樣喝酒的還有多少酒膽
鬼島不是叫假的~

幾乎每天都上演這種死亡車禍!!

法律甚麼時候能看清~~

酒駕已經不屬於"正常駕駛意外"的範圍了!

只要一出事就是重大死傷

但一天沒死到立委高官就等不到修法!

只求版上各位從自身做起~只能這樣而已~並為傷者禱告!!
所以說囉... 修法降低酒駕標準值根本於事無補嘛!!

加重酒駕肇事的刑罰才是王道,"無期徒刑"真的蠻適合!!!

jamfnew wrote:
並為傷者禱告!!...(恕刪)


希望傷者可以趕快康復

酒駕的標準是世界最嚴
酒駕的刑責卻是世界最輕
直接說了 不可能修法的啦
因為台灣的飲酒文化
所以所有的立委大官都是酒駕者

在這種可能會成為兩面刃反傷的情況下
他們怎麼可能會修法來罰自己啊
我個人認為只要酒駕就唯一死刑
而且斬首示眾.....

showmayday wrote:
我個人認為只要酒駕就...(恕刪)


等你有一天吃薑母鴨被斬頭那就有趣了...lol
kun429 wrote:
等你有一天吃薑母鴨被...(恕刪)


會這樣說的才好笑,之前就有人測試過了,吃完薑母鴨直接吹氣都比你喝一口啤酒來的低~~~太多了
不信?01之前幫忙宣導酒駕文章還在那自己去翻翻
怎?想好到時被抓到時要怎脫罪的理由嗎?


是說這個車禍是我同學認識學妹...
多一點指教,少一點討戰,這社會不是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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