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埔里發生了一場小擦撞車禍 (我是騎機車,對方是大型聯結車,好像是稱作營貨曳引車)
但因為司機後續處理的態度及和解內容
讓我覺得不是很滿意
請問我該如何爭取自己的權利呢?
事故發生情況如下
當時由於我與朋友們要直行
但前方紅燈亮起
所以我們煞車並停車等待紅燈
這時前方號誌燈的右轉燈亮起 (直行還是紅燈)
就聽到我後方大型聯結車鳴喇叭
於是我就把車往左邊移動
(下方示意圖,希望不要很難懂)
我移動車子後聯結車覺得自己可以過了
車頭才剛過去,司機就將車窗搖下,並且狠狠瞪了我與朋友一眼後繼續他的右轉旅程
接下來,聯結車的第二節後輪處,就往我的排氣管及後車燈撞下去 (超大顆輪胎)
之後我朋友就馬上報警了
司機下車後,一副就是我有保險公司,你去與保險公司談,不關我的事 的態度
作筆錄時警察說到,由於我一開始不是停在機車停車格
所以我也有一點點小責任
前天去機車行估價,整體維修費是 6400
後車燈組 2700 後左側外殼1400 後右側外殼1400 排氣管外罩 900
但在剛剛,對方的保險公司聯絡我
說車主不要保險公司理賠
因為好像會被保險公司那邊記錄事故,導致之後的保險費變貴
然後保險公司說,車主也只願意賠償1600,而且車主沒同意,保險公司也無法賠償
就像警察說的,我不覺得自己完全沒有錯
但司機好像因為我是學生,就不是很看重我的損失
我家人是覺得,如果不完全是司機的錯,至少維修費各半
不是 1600:4800 這種奇怪的數字
請問各位大大,我現在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如果家人沒有覺得不妥
可能我自己就笨笨的收1600之後和解了....ˊ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