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的責任及後續處裡

各位板上的大大好
我在6/5號下午5:50左右行經新竹縣湖口工業區的光復路與一台機車發生擦撞
發生的過程是這樣的:
對方在行駛途中,不斷地超車且按喇叭,這很早就被我發現了,
於是為了避免發生有可能的危害,我盡可能地跟對方保持一台汽車的距離,
不過就在差不多20秒過後,對方卻遇到了瓶頸,被他前方一台轎車擋住了無法超車(內車道),此轎車卻減速了
海這個摸們特,彷彿看見了秋名山車神,對方機車也先減了速想從外車道超車,霸特經過了轎車的減速,
再經過了機車騎士的減速,此時的我卻深不知已落在撒旦的手裡(外車道),對方向我靠來,我按下喇叭,卻來不及阻止這場事故發生,
"蹦!"的一聲,果不其然對方的車後半段是直接碰到了我的前半段,我又擦到了在路邊停車的汽車再倒向路面上.想拿出手機拍照,手機卻放在車廂中 於是只好先把車牽起來再拍照了.
後面還是找了警察來,對方的父母在警局說了大概是想各賠各的損失,想請問板上大大們.依照我這樣的敘述
會是誰的責任呢????
補充一下 內車道地板上無禁行機車標誌


順便附上一張小老婆受害圖:

車禍的責任及後續處裡
2013-06-06 1:1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後續處 責任

wwe89039 wrote:
各位板上的大大好我在...(恕刪)


看你的描述看得很辛苦...
講重點不就好了,就前方機車從內車道變換車道時撞到你,你再撞到路旁的汽車

基本上只要你沒超速,對方要全賠..不用跟他50/50
理由還是那條直行車無敵規則~~~
han888 wrote:


看你的描述看得很辛苦...
講重點


抱歉了這位大大
我想請問那求償部份 若對方不願和解 民事部分我要準備那些文件 可以先修車嗎??

wwe89039 wrote:
抱歉了這位大大 我想...(恕刪)


趕快在自己大腿上捏個黑青去驗傷!

wwe89039 wrote:
抱歉了這位大大 我想...(恕刪)


因沒講到你受傷嚴重度,所以基本上如果只有財損的話,大概就修車費用收據就可以了
有受傷的話,準備驗傷單跟醫療收據,如果對方不願和解,可以過失傷害提告




han888 wrote:
因沒講到你受傷嚴重度...(恕刪)


那我這幾天沒辦法上班也可以請求賠償嗎 要準備什麼文件???
寫的亂七八糟的 唉

1.如果對方的變換車道方式,讓你無法立即反應而撞上他,他的肇責大於90%以上
2.如果他快速變換車道,而你能注意卻沒減速...他大概70%你30%
3.假使他的變換車道能從容的且有一定的距離,而是妳沒注意的去撞上他..你大概90%以上

沒影片無法得知真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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