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處理交通違規的發條比較鬆一點,需要層層上報才有反應
為大家行車安全,請用力照顧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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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XXX
Sent: Monday, May 20, 2013 2:19 AM
To: tyhp17-1@tyhp.gov.tw
Subject: Fwd: 交通違規檢舉
交通大隊你好, 以下交通違規事件寄往大溪分局已兩星期無回應,煩請處理,謝謝!
---------- 轉寄的郵件 ----------
寄件者: XXX@XXX
日期: 2013年5月5日下午11:27
主旨: 交通違規檢舉
收件者: tahsi-cf@tyhp.gov.tw
檢舉人聯絡地址: 北市
檢舉人電話: 0937
檢舉人姓名: XXX
違規時間: 民國102年XXX
違規地點: 桃園縣
違規行為: 檢舉銀色休旅車於台七乙縣道跨越雙黃線,由該車之彎道外側超車,造成公共危險! 附上行車記綠器之連續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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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室
5月20日 (13 天以前)
寄給 大溪分局、 我
請 貴分局查處逕復檢舉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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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
5月27日 (6 天以前)
寄給 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室、 大溪分局
大溪分局似乎不太在意, 不知道 po 上網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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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溪分局長
5月28日 (5 天以前)
寄給 我
XXX先生您好:
本分局已在處理您提供的交通檢舉案件,因需製單告發寄達當事人,故延遲回復,請您見諒!
暴走老古錐 wrote:
不是比較鬆,是根本就沒發條啊!
記得以前曾和一位承辦員警交手過(應該是高升了吧!還是受不了我的"荼毒",打報告調單位?)
不是說格式不符(拜託!我是按照交通違規/檢舉專區上頭所列舉的方式來送件的耶)
就是照片不夠明確(是我的電腦比較"新穎"?所以才能看得一清二楚?)
反正送過去10件,被刁的就有5~6件
後來火大將副本cc給上面的大大頭-警政署
嘿嘿嘿.....警政署的招牌真的真的很好用 後來的違規檢舉幾乎都all pa了~
...(恕刪)
內政部警政署署長信箱本來就很有用了
很多原本不過的案子
再寄一次到那邊
就過了耶
真神奇
跟台北市還有新北市比起來
桃園縣某些分局很混

文斌 wrote:
桃園真的超~超~混~...(恕刪)
信箱清單看這,桃園縣的信箱容量大約是25M
http://traffic.tyhp.gov.tw/editor_model/u_editor_v1.asp?id={3EC0F1C8-8BD1-4D89-A058-2E83A6A518D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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