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禮拜一 我要上課的時候 有一台摩托車 在我前面(不知道是從後面超車還是本來就是在我前方記憶有
點模糊) 他車速比我快滿多 可是在他前方
有一台腳踏車突然飄出來 他要緊急煞車 結果他 基~~~~~~~一聲 自摔了,
而我聽到煞車聲就知道他摔了我為了閃躲他,馬上也按煞車
結果我的車只是剛好煞好車呈現有點滑胎的姿勢龍頭是打左邊的之後我就把車放下(車是直接倒放地面)
我自己左膝蓋有點擦傷,我就先把車扶起來然後再看情況再把它車扶起來,我把它車放到路邊
之後 他人也被旁邊的店家抬到路邊,之後我因為要上課就說我要先走了
因為他自摔 害我摔車我想說我傷一點點 然後我車也沒受傷(只是放到地面上時有一點觸碰的痕跡)
結果他事後報警說我 追撞他 我心想 我還幫你扶車慰問他人有沒有怎樣 幫你把車牽到旁邊等現場都安置旁邊店家說要幫她報警處理我才走了(因為我根本不是肇事人啊)
而且前提是我是因為他車速過快閃腳踏車他急煞自摔,我閃躲他才受了傷 然後我根本沒碰觸到她 因為他閃腳踏車龍頭打右 所以我龍頭打左 而當下旁邊店家說到底怎麼了
我說他閃腳踏車自摔大家也是眼睜睜看著腳踏車騎走...
他現在說是因為我追撞到他 害他骨折
現在我檢查我的車也沒有滑行摔傷的痕跡(就是有衝擊力道的痕跡)
就是我的左腳膝蓋有一點點擦傷
路段也都沒有監視器 請問大大 我該去判斷此事件呢 拜託了 覺得深受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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