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今天晚上出了一場車禍
是我撞別人 但雙方人員都沒有受傷
警察也來了 認為沒人受傷 所以可以自己私下和解
報案後警察給了我一張單子 事後保險可以用
至於車的部分
我的車 前保桿裂開
而對方的車後保桿只有輕微的刮傷(因為當時我車速不快)
我也查出誠意想要解決
我請對方先去估價後 給我報價單 在做後續賠償
現在問題是~~
對方有保第三責任險
而我的車有保丙式險,但名字不昰我的昰我媽媽的
請問這樣可以理賠嗎
賠我? 賠對方? 還是因為保險人名字不昰我 所以連賠都不會?
以上 有勞各位解答了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