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前兩個月與人發生車禍,我方右轉忘了打方向燈但時數5一10公里,對方右邊直行車速過快衝撞到我方車右側邊,對方胸部挫傷,因年輕人醫生說兩個禮拜恢復期即可,我爸在對方療養期間不斷打電話關心,對方也都很客氣說好多了還道謝,但遲遲不和解,將近三個月後對方來電約和解,透過保險公司聯絡說對方居然要15萬並說醫療單據加加起來也只有二至三千,最多也只能賠到1到2萬,但對方其他證據都拿不出來,我爸打電話詢問15萬由來

,對方自動給我方降價到8、9萬,並說如果告到法院也起碼要付4、5萬,幸好我們查了對方臉書是公開的,對方出事後一個禮拜就去看冒險的電影,連續的吃喝玩樂,一個月內買新車(對方跟保險公司說車子沒什麼問題,我方車修理2萬多),一個月半左右玩摩天輪(對方那時表示身體怕有後遺症,但療養期間不是該好好休息,怎麼到處趴趴走,還玩刺激遊戲),並在臉書上毀謗我們說我方態度差不負責,只能怪他(我方)惹錯人了,說要告我們告到死,我方真的很不理解••••••
試問大大現在進入調解委員會該如何應對?
對方說需賠償工作損失,但又拿不出證據,我們該如何應對?
如果談不攏上法庭臉書上的資料可以當證據嗎?
告上法庭最嚴重情況我方需判賠多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