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查了很多地方都沒有詳細說明,所以上來詢問下大家的意見.
前兩天我媽下班回家,結果在某個十字路口因為地上的一個超大坑洞摔車了(大概有5-10公分深,50公分以上寬)
送醫後兩膝受傷縫了五針,腳踝擦傷. 多處黑青這樣.
因為當下我媽覺得是自己摔車,事發地點離醫院大概不到五分鐘車程所以沒有請路人送他到醫院,並沒有叫救護車.
後來我們決定申請國賠,但現在問題式申請國賠好像須要找警員到現場協助拍照和車鑑記錄.
這樣的話事後報案有用嗎?
順便一問,當天的醫療收據我們都有留著,醫生也有幫忙拍傷口的照片和開診斷證明. 這些可以當作申請證明嗎?
因為我實在搞不懂,所以上來問下各位,希望各位能幫我解惑一下.
當事人報不報案是一回事~~~ 路過的人都會報
因為要確保你的生命身體安全有無顧慮
有些人撞車後 當下說沒事 回家睡覺以後再也起不來了(腦出血)
另外也要看 有沒有酒駕 酒駕的話 保什麼險 都沒有用
保險要怎樣賠 或是賠不賠 也不是警察說的算(這又不是警察業務)
很多人常常以為小車禍當下不報案 要自己處理
結果總是處理不好 才又想要找警察
我媽確定是沒酒駕,她不會喝酒,而且他是去公司弄個東西,離出門不到半小時就回來了,是回家途中發生的意外。
tk119 wrote:
事後再找警察 警察也是依你母親的"個人說法" 去紀錄發生經過
所以說是可以做筆錄,那我們可以提供證明嗎?
如果請警方掉監視器可以嗎?(因為剛好在大馬路口)
三星銀河系 wrote:
有保駕駛人意外險的話...(恕刪)
自摔會賠,這點我們有問過保險公司了。
就是賠多賠少的問題(攤手)
tk119 wrote:
不管有沒有保險 自...(恕刪)
聽我媽說路人本來要幫他叫警察的,後來是我媽自己不肯。
所以現在找警察他們會受理嗎?
聽很多人說他們會以監視器無法查證或是已過時間等等理由駁回,不讓我們報案,會有這種問題嗎?
以上。不好意思,問題有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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