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算肇逃嗎?無碰撞

已解決,感謝大家的意見,151515151515515
2013-05-19 9:3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碰撞
多年前,小弟騎機車為閃違規臨停4輪車而摔倒受傷,
但沒有與此車碰撞,該4輪車也因害怕而離開,
小弟有問交警對方這樣算肇逃嗎??
那交警說,只要沒有與對方發生任何碰撞,任何肇事或肇逃都是不成立的!!

參考!!!


kj737656 wrote:
剛剛開車載家人去坐車...(恕刪)


只要你不是違規導致他事故

且沒有車體碰撞的事實

就不是肇逃

即使當下有停下並且報警

因為你的車沒實質碰到他

你的保險公司不會赔他喔
kj737656,你好,

台灣高等法院的98年9月30日的判決書內容,

原文內容,述及的狀況和你非常類似,
與之不同處在於機車在A汽車前方自摔之後,撞及另一台B汽車;

結論是,
A汽車,雖然無肇事責任與相關之過失行為,
但是,刑法之185-4條,肇事逃逸卻是成立的;

** 判決書內容之 **

* 肇事逃逸部份 *
、、、、、、、、
按,刑法第185條之4之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罪成立,
祇以行為人有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之事實為已足,
至行為人對於肇事行為有否過失,則非所問、、、、、、、。
再按,該罪所保護之法益非僅為個人之生命、身體安全,
尚為促使駕駛人於肇事後能對被害人即時救護,以減少死傷,側重社會公共安全之維護。
從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縱無肇事責任,苟已逃逸,亦應課以肇事逃逸之責。
本件被告駕車行駛中,前後並無障礙物、、、、、、

、、、、、、、、
爰審酌被告駕車肇事後,竟忽視他人生命未救護被害人即行逃逸,
惡性不輕,犯罪後否認犯行,飾詞狡辯,
惟本件被告並無車禍之肇事責任,
前科素行尚佳等一切情狀,
量處有期徒刑六月,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示懲儆。
、、、、、、、、

* 過失傷害部分 *
、、、、、、
依上所述,原審就被告過失傷害部分,就卷內資料及鑑定結果,
詳為研求因而諭知被告無罪,自與卷內證據資料相合,、、、
、、、、、、

以上回答
好爸爸與帥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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