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打擾各位了,小弟有事想請教一下?
剛出車禍,想來詢問一下如何處理? 以及我最關心的賠償部分><
車禍地點如圖(GOOGLE截圖) 事發地點:新店寶中路往寶元路二段方向


事發經過:
5/2號晚上我下班回家,遇上紅線違停正要開車門下車找朋友的汽車駕駛(紅色標記)。
我B機車(黃色標記)以及前一台A機車(藍色標記),從寶中路往寶元路二段方向行駛,車速都不快(20~30左右)。
A機車因前方汽車開車門,所以緊急煞車並且車身往左偏。
我B機車因跟在A機車的左後方2~3公尺的距離,未看到汽車開啟車門。
當下我有煞車,可是反應還是來不及所以追撞前方機車(綠色標記)。
撞擊後我的機車往左邊倒下,並且往左前方滑行出去。
A機車感覺有被我撞到,可是因車速不快,所以幾乎沒發生事情,沒受傷也沒倒車。(事後我同事跟我說好像是我自摔)
汽車方面也沒有A機車被撞到,所以也沒事。
撞車後我的左腳被我自己的車壓到,所以我痛苦哀呼旁邊的人(應該是汽車車主)幫我把機車拉起來,可是我看他好像把我的機車扶正後牽到路邊了。
因為之前有出過車禍很清楚不可破壞現場,所以我很清楚我只說幫我把機車扶起來。並未說把機車牽離。
之後我被救護車載走,左腳傷勢有骨折。
當下也有叫警察,但是警察還沒來我就被載走了,所以筆錄的部分是警察到醫院幫我做的。
左腳傷勢目前被打石膏固定住了,只能拐杖行動預計要4~6個禮拜才會拆石膏。
所以想請教一下,我該如何請對方賠償?
第一是我的醫藥費?
第二是我的機車(GSR)的維修費,目前只有先修左煞車(因為煞車線會卡住影響騎車),後照鏡歪掉未修理,以及左前側車殼磨損未修理的修車費用?
第三是這幾天無法上班的上班費用?
不好意思,大致上是這樣,想請教一下如果到時候開調解部分,我該如何跟對方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