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這是長久以來的問題
用人強佔車位,是個約定成俗的規定?
昨天我也遇到這個狀況
遠遠看到前方右手邊有個停車格
慢慢開過去
車格有個歐巴桑示意我離開
我當時決定不理他,慢慢開進去
他也決心不走,並也搖下車窗跟他說"你有意見的話,請警察過來"
後來我把車以路邊停車的倒退方式停進車格約80%空間
後方隨即有車在我後方右切擋住最後那20%的空間
後來車主下來似乎就是一付要吵架
說什麼人站再那邊就是他的
bra bra bra
唉...我是真的有急事不能陪他
不然真的想call警察過來
聽他怎麼解釋
個人觀點:
1、本人從未用人強佔車位,故沒有什麼用人先佔先嬴的觀念。
2、如果用人強佔車位成立,是否爾後大家停車位就派人站崗就好,反正有人佔,誰都不可以停。
3、是否可以立法規定,用人佔位形同路霸。(我想這應該是狗吠火車,想想就算)
也許大家覺得這沒什麼大不了的
何必這麼認真
其實這就跟上下交流道有人插隊不願排隊的道理一樣(聽說現在要開始罰錢了,是這樣嗎?)
大多數人就是姑息養奸
遇到了只能在車內幹譙
車位難尋大家都公平,只有小島狹隘心胸的人才會有先佔先贏的觀念,如果路霸是該取締的,那用人佔車位不該取締?
試問哪天如果我有空,我就索性站在某停車格,就是給他站在那整天,別人都不可以停,合理嗎?因為我是人,我不是路霸喔,是這樣嗎?
所以佔整天不可以,佔幾分鐘可以?這是什麼邏輯,難怪很多人說台灣人理盲又濫情,只會搞民粹
我再舉個例子,我曾經開車找車位,透過照後鏡看到我右後方的車子剛開走,當然副駕駛座有人,我想這應該符合”先看到”的條件了吧,我仍然花了五分鐘繞了一大圈,到了停車格位子前10公尺,看到有人從對向車道下車,迅速走到停車格佔位,所以我該被笑,因為我隔壁的副駕駛座沒有馬上下來佔位,所以我是笨蛋。
其實這只是生活上瑣碎的小事情,也許有人不足為道,也許有人覺得我大驚小怪,不過這大家的的確確都有機會碰到,歡迎大家理性討論。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may/15/today-so8.htm
要硬停的話,不管成不成功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1515992&p=1
所以...我從不去人多的地方
除非得已,非去不可
我會騎摩托車或是坐大眾交通工具
不然...還沒到之前
找車位就先氣一次
遇到這種得又氣一次
找麼算都是自己吃虧
時西北齊,立紅竿賀甯蒙鴻察,吹西北嵐風。查曉理奇稀,歸稽齊紅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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