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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強佔車位,到底怎麼解決?

我想這是長久以來的問題
用人強佔車位,是個約定成俗的規定?

昨天我也遇到這個狀況
遠遠看到前方右手邊有個停車格
慢慢開過去
車格有個歐巴桑示意我離開

我當時決定不理他,慢慢開進去
他也決心不走,並也搖下車窗跟他說"你有意見的話,請警察過來"
後來我把車以路邊停車的倒退方式停進車格約80%空間
後方隨即有車在我後方右切擋住最後那20%的空間

後來車主下來似乎就是一付要吵架
說什麼人站再那邊就是他的
bra bra bra

唉...我是真的有急事不能陪他
不然真的想call警察過來
聽他怎麼解釋

個人觀點:
1、本人從未用人強佔車位,故沒有什麼用人先佔先嬴的觀念。
2、如果用人強佔車位成立,是否爾後大家停車位就派人站崗就好,反正有人佔,誰都不可以停。
3、是否可以立法規定,用人佔位形同路霸。(我想這應該是狗吠火車,想想就算)

也許大家覺得這沒什麼大不了的
何必這麼認真
其實這就跟上下交流道有人插隊不願排隊的道理一樣(聽說現在要開始罰錢了,是這樣嗎?)
大多數人就是姑息養奸
遇到了只能在車內幹譙

車位難尋大家都公平,只有小島狹隘心胸的人才會有先佔先贏的觀念,如果路霸是該取締的,那用人佔車位不該取締?

試問哪天如果我有空,我就索性站在某停車格,就是給他站在那整天,別人都不可以停,合理嗎?因為我是人,我不是路霸喔,是這樣嗎?
所以佔整天不可以,佔幾分鐘可以?這是什麼邏輯,難怪很多人說台灣人理盲又濫情,只會搞民粹

我再舉個例子,我曾經開車找車位,透過照後鏡看到我右後方的車子剛開走,當然副駕駛座有人,我想這應該符合”先看到”的條件了吧,我仍然花了五分鐘繞了一大圈,到了停車格位子前10公尺,看到有人從對向車道下車,迅速走到停車格佔位,所以我該被笑,因為我隔壁的副駕駛座沒有馬上下來佔位,所以我是笨蛋。

其實這只是生活上瑣碎的小事情,也許有人不足為道,也許有人覺得我大驚小怪,不過這大家的的確確都有機會碰到,歡迎大家理性討論。


2013-04-22 13:2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用人 車位

hungwork wrote:
我想這是長久以來的問題
用人強佔車位,是個約定成俗的規定?

估且不論對錯,和自己的車子過不去,就已經先輸了~~
hungwork wrote:
後來車主下來似乎就是一付要吵架
說什麼人站再那邊就是他的
bra bra bra




就回他:
車位是給車趴的
太平間才是給人趴的
時西北齊,立紅竿賀甯蒙鴻察,吹西北嵐風。查曉理奇稀,歸稽齊紅柑。
強佔車位應有刑法第304條之適用: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DED wrote:
依照法律是無法可管h...(恕刪)

+1

所以只能恨的牙癢癢的....

以前我也會去據理力爭,但自從知道無法可管時...我放棄了,再找下一個車位吧~~
那些用人佔車位的...
跟狗佔電線桿尿尿一樣...

psza wrote:
強佔車位應有刑法第3...(恕刪)

相對的,用車輛硬擠逼人讓開也是觸犯刑法,雙方半斤八兩。

我雖然也討厭這種情形,但是遇到時不會太生氣。
人不會無緣無故在那裏站崗,
一定是車輛早就在那裏,因為逆向或路況無法停進去,
對方大概比你早來,何必為此而演出類似重機騎士與檢舉達人的白癡戲碼。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幹嘛動肝火先撞下去再說
hungwork wrote:
我想這是長久以來的問...(恕刪)
停權9999天

hungwork wrote:
我想這是長久以來的問...(恕刪)


看對方態度, 不好的話先給他停, 之後再放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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