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是這樣子開始的!!
晚間8點多停車時,我停放在貨車卸貨區
正面照↓↓↓
全身照↓↓↓
在停車實我有特別看告示牌是否開放停車↓↓↓
怎麼會知道我晚間11點多牽車時↓↓↓
再來我明明停在正義南路61號前↓↓↓
怎麼警察會故意寫在正義南路50號前↓↓↓
最誇張的還是開單時間為晚間22:20不是20:00後就開放停車了↓↓↓
讓我們不經感嘆
不曉得我們是遇到比較有智慧的開單員警
還是根本把我們小市民當提款機
當然我大可以去申訴~只是為了這一點鳥事我還要上班時間專程去監理站根本就是"擾民"
況且...停車旁邊明明就有大大的門牌寫著門牌號碼...怎麼門牌號碼差那麼多...
難道真的是故意寫錯想用借位這一招...如果今天駕駛人一個沒注意沒拍照存證不就...概括承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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