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去了行車事故鑑定會議...因為無法錄影錄音,沒圖也沒真相 純抒發心中無奈跟不平 也給以後類似狀況各位參考
未免影射 我沒寫的就別問了 也請不相信的別砲我,實在累了沒力氣為自己再辯了.......
事由 我開車於交通尖峰(上下班時間)下交流道時內切入車道時與機車車禍事故,匝道口無紅綠燈
過程不細說 只提我無奈的地方吧---前提,開車10幾年, 第一次遇到,我也沒喝酒,就下班回家途中...
1. 現場圖上機車刮痕/煞車痕近20公尺...明明就是機車刮痕煞車痕 委員卻說是我的車子的煞車痕,還說我車速一定很快--- 機車倒在我的車子前方10幾公尺處,絕不可能我撞了車又倒車十幾公尺吧? 更何況當下車很多
------我自己後來又開了許多次,事故地點平常就車多,事故時間逢交通尖峰,根本不可能也沒辦法開快,塞車都經常發生了 更何況剛下大彎度的匝道
-------對方騎機車 ,說自己車速20 路上只有2-3台車 ... 時速20 側面被撞後會車子前滑20公尺? 交通尖峰(上下班時間)路上只有2-3台車??
結論: 委員相信對方說的
2. 委員問我車子看起來很新 有沒有裝行車紀錄器,我回答有,但沒留,委員說像這種對自己有利的卻不留就是你自己有問題.....
------我的車是2005年得車不是新車,沒留紀錄的原因是因為事故是側撞,根本沒拍到,我的是papago最早的一款,只有影像紀錄,沒GPS軌跡也沒車速紀錄,當下看了沒拍到想說沒用,就也沒管他繼續使用,自然被覆蓋了
結論: 我沒留紀錄作賊心虛
3. 我的車子連刮傷都沒有,只有一個約5cm的污痕... 說我高速撞機車,怎麼可能我車子都沒事?
結論: 我說了等於沒說
4. 我的後照鏡內折,委員不能接受機車來撞我的車內折,一直說是我去撞機車才會造成--我說為什麼不會是他機車在車陣中高速蛇形才撞到我的車呢? 因為我很確定我車速很慢,也有在切出去前看後方來車狀況
結論:是汽車去撞機車才會造成
基本上出來就大概知道結果了,
1.我行車紀錄器資料沒留,活該,管你有沒有拍到 沒留就是心虛..我打算要去換一台新的功能齊全的
2.汽車撞機車就是汽車不對
3. 我的罰單是未保持安全距離及未禮讓直行車雖然我有拿新修改法規給委員看,新規定是在叉路口於交通擁塞要互為禮讓行車,但我想我的申訴應該是不過了,以後下交流道,管他後方塞不塞車,要確訂車子距離夠遠再變換車道吧...防礙交通總比像我這樣好,因為我被開的這兩條還涉及公共危險罪
我很無奈,自認開車沒問題,但卻是百口莫辯...現在就等訴訟了,已做最壞結果心理準備,倒是感謝強制險制度,不然我會更淒慘,對方住院5天出院,醫藥費只有9千多,但索賠150萬.......
thirstycrab wrote:
剛剛去了行車事故鑑定會議...因為無法錄影錄音,沒圖也沒真相 純抒發心中無奈跟不平 也給以後類似狀況各位參考
未免影射 我沒寫的就別問了 也請不相信的別砲我,實在累了沒力氣為自己再辯了.......
事由 我開車於交通尖峰(上下班時間)下交流道時內切入車道時與機車車禍事故,匝道口無紅綠燈
過程不細說 只提我無奈的地方吧---前提,開車10幾年, 第一次遇到,我也沒喝酒,就下班回家途中...
1. 現場圖上機車刮痕/煞車痕近20公尺...明明就是機車刮痕煞車痕 委員卻說是我的車子的煞車痕,還說我車速一定很快--- 機車倒在我的車子前方10幾公尺處,絕不可能我撞了車又倒車十幾公尺吧? 更何況當下車很多
------我自己後來又開了許多次,事故地點平常就車多,事故時間逢交通尖峰,根本不可能也沒辦法開快,塞車都經常發生了 更何況剛下大彎度的匝道
-------對方騎機車 ,說自己車速20 路上只有2-3台車 ... 時速20 側面被撞後會車子前滑20公尺? 交通尖峰(上下班時間)路上只有2-3台車??
結論: 委員相信對方說的
2. 委員問我車子看起來很新 有沒有裝行車紀錄器,我回答有,但沒留,委員說像這種對自己有利的卻不留就是你自己有問題.....
------我的車是2005年得車不是新車,沒留紀錄的原因是因為事故是側撞,根本沒拍到,我的是papago最早的一款,只有影像紀錄,沒GPS軌跡也沒車速紀錄,當下看了沒拍到想說沒用,就也沒管他繼續使用,自然被覆蓋了
結論: 我沒留紀錄作賊心虛
3. 我的車子連刮傷都沒有,只有一個約5cm的污痕... 說我高速撞機車,怎麼可能我車子都沒事?
結論: 我說了等於沒說
4. 我的後照鏡內折,委員不能接受機車來撞我的車內折,一直說是我去撞機車才會造成--我說為什麼不會是他機車在車陣中高速蛇形才撞到我的車呢? 因為我很確定我車速很慢,也有在切出去前看後方來車狀況
結論:是汽車去撞機車才會造成
基本上出來就大概知道結果了,
1.我行車紀錄器資料沒留,活該,管你有沒有拍到 沒留就是心虛..我打算要去換一台新的功能齊全的
2.汽車撞機車就是汽車不對
3. 我的罰單是未保持安全距離及未禮讓直行車雖然我有拿新修改法規給委員看,新規定是在叉路口於交通擁塞要互為禮讓行車,但我想我的申訴應該是不過了,以後下交流道,管他後方塞不塞車,要確訂車子距離夠遠再變換車道吧...防礙交通總比像我這樣好,因為我被開的這兩條還涉及公共危險罪
我很無奈,自認開車沒問題,但卻是百口莫辯...現在就等訴訟了,已做最壞結果心理準備,倒是感謝強制險制度,不然我會更淒慘,對方住院5天出院,醫藥費只有9千多,但索賠150萬.......
請問你有加保第三責任險嗎?
強制險只理賠有正當收據的醫療費用
後面的150萬自己看著辦吧
大小王子 wrote:
再花兩千塊覆議,不信...(恕刪)
在台灣真的是沒公道的
只比誰的心夠黑,誰敢把謊話說的跟真的一樣
本人120.02.01在陸橋上發生事故
我車已經停止, 後方車硬撞了上來, 害我也推撞到前車, 沒人受傷.
現場做草圖時都OK都是這樣寫 ,大家都簽完名, 第一台車人都走了.
第三台車想到不對,這樣責失都在他身上.
開始跟員警說 ,是我硬切入他車道 ,害他"反應不急"撞了上來.
員警問我有無變換車道, 我想我二 三分鐘前確實是有變換車道, 就回說有.
隔天做筆錄,草圖被塗改了 ,全照第三台車所說的去做塗改.
申訴了, 警官說: 那些部分都是他可以塗改的. 我咧!幹你良咧! 那簽名是簽假的唷!
以後圖都不用先畫,大家都先簽名就好啦.
初判出來,責失 我車100% . 我咧 幹你良*2!
後方車 "反應不及"追撞前車 ,責失0% .一點責失都沒有事怎樣.
地上沒煞車痕, 完全看不出來第三台車有煞車.
我車四各輪子, 只有副駕駛座的輪子有壓到車道分隔線(是不是被他追撞往前移動才壓到的也不知).
前他三各輪子, 都在車道內,我的車也都是正的, 量起來比其他二台車還要正.
車頭, 車身, 沒有任何一點偏移, 距離基準線都是1.9,1.9 .
我咧! 這樣還能被硬說, 變換車道時未保持安全距離 , 導致後車追撞.
幹你良咧! 既然反應不及, 連煞車 都來不及踩, 還敢出來開車咧!
本人打算3000做功德, 花一花, 來個"拖"字訣.
其它的, 等上法院再說吧!
建議板大, 你那2000就省省吧! 等他來告你再上法院跟法官說吧!
敗訴了! 就當做功德, 可憐可憐那些人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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