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剛出門上班就被撞飛


才剛出門上班就被撞飛


今天早上準備要出門上班

才剛出家裡往下騎100多公尺

右邊下坡上來一台要左轉轎車

當時有看到 有煞車 車速並不快

他就突然沒有作動 我以為他是會讓我過

我又繼續往前騎 可是我眼角一只再注意他

沒想到他就真的又開始往前開 直接把我撞飛

機車就被撞飛 剛好滑到對向 工廠大門

我就馬上爬起來走到右邊 還好左邊沒有車來

撞到保桿幾乎3/2 都破裂 轎車車牌 也掉落

是一個婦女媽媽下來
他說他有看兩邊沒有車他才繼續開
我在想
我到第一個位置時候 他可能只有看右邊
看完就馬上往前開左轉了
只有注意一次左邊

後來到了醫院 她也幫我出醫療費 到全家買了一份早餐給我吃

她說她有保第三人 有打電話給保險

說明天會派人跟我連絡 等人來才能把車去修

以前車禍都是各自修各自

現在是第一次遇到這種 請問我要怎麼處理?

我只希望要求把車殼破裂 擦傷 修好就好了

會不會派來的人會想盡辦法凹人? 要怎麼爭取自己的權益?

目前還沒和解 筆錄還沒做

處理員警說別處有事故要馬上去 改天聯絡我們在去做筆錄

2013-03-15 1:33 發佈
重點是有沒有報警?
有報警、有紀錄,那就比較好處理,如果都沒有,那......
恩恩 有報警

對方保險打電話說

會派人去拍照修的部分

到時候把收據寄給他們

然後先和解 才會再把要修的錢匯給我?


這是騙和解的嗎?

呆翔0126 wrote:
恩恩 有報警 對方保...(恕刪)

和解 絕對是先收錢再和解
對方要自己有收據或證明給過你錢了
你先簽和解對方不給你錢你也沒辦法
不錯了
很少看到有人被撞飛 還能在01發文的
老天保佑你

呆翔0126 wrote:
對方保險打電話說

會派人去拍照修的部分

到時候把收據寄給他們

然後先和解 才會再把要修的錢匯給我?
...(恕刪)

"然後先和解 才會再把要修的錢匯給我"-->比扯鈴還扯..

除了修車錢外,還有沒去上班的工資...
應該先去車廠估價,然後對方保險公司會派人去確認狀況,如果保險公司的人確認後認同,就會告知,然後車廠才會開始維修。

newdriver wrote:
不錯了
很少看到有人...(恕刪)



還好戴的是全罩 如果不是的話 可能頭去撞地板




米白目 wrote:
"然後先和解 才會再...(恕刪)


現在車已經被載去修,損傷部分也會拍照 傳給對方保險的人

保險的她們會派人去派出所 看相關資料嗎?誰的肇事比例比較大?

我以前自身遇過 本人左轉 被直行撞到

初步分析表 一出來就是 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因注意而未注意 轉彎7:直行3

第三人是指對方的財損?

有負責 比如你說的 無法上班工資+醫療費 這類的嗎?
呆翔0126,你好,

1. 如你所說,確實有肇事主因與肇事次因的情況;
---『應注意而未注意 轉彎7:直行3』
2. 但有可能因為路口為雙黃線,僅能右轉;
--- 我方也有可能無肇是因素;

交通事故之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民事告訴權為2年),
我方在本次事故中依法所能求償項目如下:
a.車損(需保留車損之照片及維修估價單明細)
b.非健保給付之相關藥品(需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c.工作損失(需醫生證明需休養時間)
----我方需準備
----1.薪轉證明 2.前一年度扣繳憑單或其他相關收入證明
d.醫療費用明細收據
e.往來醫院門診的交通費
f.其他財物損失(安全帽、衣、褲、眼鏡、鞋子...)(需備受損照片 及 購買收據)
g.預估後續醫療費用
h.看護費用(需經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i.精神賠償

對方有投保第三人責任險,保險公司可代投保人賠償我方之損害。

最後,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第13條--
----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
----得於下列期間向警察機關申請閱覽或提供相關資料:
-----一、於事故現場得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二、於事故七日後得申請閱覽或提供現場圖、現場照片。
-----三、於事故三十日後得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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