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高速公路計程收費 我的建議

真不懂 台灣政府的官員
在想什麼??
高速公路計程收費
居然搞一個20公里/天 免費
超過20公里 每公里1.2元
不是要符合公平原則嗎??
一上高速公路就要收錢 不對嗎??
個人建議
0-100公里 0.9元/公里
101-200公里 0.8元/公里
超過200公里 0.7元/公里
且最低收費 20元
低於20元以20元計算
以此計算
國1全長372公里 共11個收費站 總需440元(以小客車現金計算)
以我的方案計算約290.4元
而且 以原本台北(或其他都會區沒收費站的流量)免錢的
改成要收費的 一台20元
8台就夠補差異的150元(440-290.4=149.6)
所以
各位 你們覺得呢??
--------------------------------------------------------
以我個人的部份
基隆-內湖來回原本40元
我的方案16公里(基隆-內湖)*.9=14.4(算15元 最低收費20元)
來回一樣40元
2013-03-13 9:26 發佈

alickch23 wrote:
真不懂 台灣政府的官...(恕刪)


你的建議很好, 不過應該過不了立法院.

現在的收費方式, 是政治下角力的結果.

短程不用收費, 對於都會區最有利.

偏偏 都會區的立法委員最多.

就算辦全民公投也沒用, 都會區的受益者 遠多於 鄉村地區的受害者.
我覺得
100以內 0.5
100以外 0.4
200以外 0.3

重點 請肥腫繳交罰金 退出BOT交部一案

既然說公平正義然後省錢
價格應該先訂低 在看收入吧
定高 多收了也不會退
肥董嫌不夠再加碼只會讓肥董賺爽爽
苦的永遠是百姓
爽的永遠是奸商


alickch23 wrote:
且最低收費 20元
低於20元以20元計算


支持只要使用就要收費,而且有一個最低消費

但個人希望費率則是單一費率,不會因為里程多就便宜

新費率不一定要比現行便宜,因為那只是把使用成本,轉嫁給其他納稅人

alickch23 wrote:
真不懂 台灣政府的官...(恕刪)

你的建議很好, 但是po錯地方了
你po在01, 大家只能嘴砲打一打, 沒什麼建樹
要po到交通部才有點效果

zenus wrote:
你的建議很好, 但是po錯地方了
你po在01, 大家只能嘴砲打一打, 沒什麼建樹
要po到交通部才有點效果


你的建議太好了
所以
我小改了一下
寄到行政院長信箱

每公里1.2元總收入會遠大於用回數票
所以改ETC政府會賺翻了

0.9元/公里會跟現行回數票相當

比如台中市到嘉義市100公里
現行過兩站76-80
改每公里1.2元會變96-120元
貴很多
政府爽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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