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是我自己畫的,道路跟車比例不太對,請多包涵
我一開始騎機車直行在慢車道上

在接近一台停在路邊的遊覽車時,遊覽車突然左轉了出來

由於當時離的很近,反應不及於是我反射性為了閃避跟車遊覽車車頭方向閃到了快車道旁

後方快車道的計程車沒剎車直接從後方撞了上來

整個情形大慨是這樣,由於遊覽車已經跑了,找不到當時那台遊覽車,計程車司機說是因為我跑到快車道他才會撞到我,但現在沒那台遊覽車了,我也不知道該怎麼找證據
計程車司機意思是說到時候我也要負擔一部份金額,摩拖車損壞費用不會由他全賠,意思是指會照比例來分擔
所以想請問各位大大,像這樣情形大慨誰的負擔比例比較重?我現在住院請假休養期間的一切開銷有辦法索回嗎?
在此先感謝各位大大的回答.....感激不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