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開到他前面然後放開油門比他慢....換我龜他....然後他就乖乖換車道了...只要保持比他慢就好.....只要他一換車道...我就開走了離開內線道了
伸出左手(眼睛仍注意前方),往前揮動三到四次,多揮幾次邊緩緩加速,確保他有看到。
我試了五次,一次是保持在內線,四次會切到中線。
如果限速100,我會對90以下的車揮手,110的話就是100以下。
這方式是可明顯告知對方開太慢了,但是沒有挑釁意味,
也不會影響他人,別去擋他,蠢又危險。
以目前80%的有效率來說,挺有用的。
很多內側慢車是不太會開車的人,用這樣的方式告知他,
只要對方不是故意或太笨,都會有所反應的。
閃大燈不太有用,因為很多人不看照後鏡,
逼車也沒用,因為他根本不知道後面有車。
如果這篇文沒沈的話,歡迎大家一起做實驗,po上揮手的反應。
大家一起來統計,看看我的80%是不是偏高?
苦花小子 wrote:
我是開到他前面然後放開油門比他慢....換我龜他....然後他就乖乖換車道了...只要保持比他慢就好.....只要他一換車道...我就開走了離開內線道了
這...別人在龜在內線,是條子的事,不干你的事!龜車頂多被罰3000元,
但被你這樣雞婆一搞! 你違規更多!
因為你也龜了,你先來張3000元龜車罰單,
你在國道刻意未與"後車"保持安全距離,再來張3000元罰單!
2張共6000元罰單之後,還可能公共危險罪抓去關!
若因此而肇事,你幾乎要負擔所有的損害賠償,
若因此有人受傷或死亡,你還要負擔刑法的過失傷害、過失致死..
因為你是故意的,搞不好被判蓄意傷害、致死!
實在是...龜在內線的車不知死活,你也一樣不知死活....
在國道上自己合法就好了,不用管別人違規,
看到別人違規,也頂多只能搜證後檢舉,但你無權執法,
若遇到俗辣鑽來鑽去/亂超速/走路肩,是不是你也要把它擋下來,勸它合法?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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