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問題(事主不是我)

晚上出車禍 沒被撞到 對方車速很快,摔車。被載的女生傷得很嚴重,男生胸部有挫傷。
我要到對面車道停車(機車),因為有兩台公車過來,我等公車過,我就停在中線公車後面要過去。左看右看沒車後就繼續走(車速不到10),剛過中線時。右邊突然衝出一台機車,車速很快。他緊急煞車後就摔車了。他的車倒沒動,我因為嚇到繼續前進。接著就是報警,送醫,做筆錄。到醫院看對方傷勢。 警察說會鑑定是否有違反交通條例。並且告訴女方家長如果判定是交通事故,強制險可以申請。並且將這案件送到調解委員會,如果不想調解,那女方(被載者)可以對我或載她的人提告。還有那男生車速至少六十以上,並且無照。 我會持續關心女生的傷勢,不知道我會不會有事 。 差點就四個人掛彩,我還能想到用扭動車身去耐衝擊。



中線是雙黃線

騎機車的人:無照、超速駕駛
女方:整個破相 牙齒斷 額頭跟後腦撞到,下八破了三公分長一公分寬 深0.5公分的傷口~

這樣的話發文者會不會有刑事責任的問題?請大家教一下謝謝
2013-02-04 1:2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車禍問題 事主

提拉美蘇 wrote:
中線是雙黃線
這樣的話發文者會不會有刑事責任的問題?請大家教一下謝謝


柯小希 wrote:
會...(恕刪)


那這樣的話是不是那個無照駕駛的車主責任比較大?

提拉美蘇 wrote:
那這樣的話是不是那個...(恕刪)

應該你是主因
提拉美蘇 wrote:
那這樣的話是不是那個無照駕駛的車主責任比較大?


無照歸無照
要看肇事原因
如果是跨越雙黃線,侵犯對向直行車路權,那就要負起絕大部份肇責

有駕照不代表有比無照者更多的路權

在台灣,私刑是犯法的
所以不要想說你有照,他無照
所以你可以撞他
提拉米蘇你好,

針對你提出的問題,harrison4569回覆如下;
(一)肇事責任歸屬
(二)刑事之過失傷害罪
(三)民事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一)肇事責任說明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6條
--- 汽車迴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 一、在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隧道標誌之路段或鐵路平交道不得迴車。
--- 二、在設有禁止迴車標誌或劃有分向限制線(雙黃線),禁止超車線、禁止變換車道線之路段,不得迴車。
--- 三四五六、、、、略

本件車禍,
我方在雙黃線路段迴車,
對向車道直行車無論是否有與我方車輛碰撞,
對方的駕駛行為的確因為受到我方的違規駕駛行為所影響,所造成的摔車結果;
我方已為肇事主因;

對方超速行駛及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可為次因;
對方如無超速無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我方全責;
主要因素與次要因素,一般需要負擔之責任比例為7:3
(肇事責任與駕照無關,僅與雙方"駕駛行為"相關)

(二)刑事之過失傷害罪(刑事告訴權六個月)
刑法第284條,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
金。(屬告訴乃論罪。)

本件交通事故的肇事人有二,
--- 我方(機車駕駛) 70%、對方(機車駕駛) 30% 、
受有損害者有二 (我方無損害),
--- 對方(體傷與財損)、對方女友(體傷)

刑事之過失傷害罪之告訴
基本上,受有體傷者均可向所有肇事人提出刑事之過失傷害罪之告訴,
所以,對方及對方女友均可對我方提出刑事之告訴。

(三)民事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民事告訴權為2年),
對方在本次事故中依法所能求償項目如下:
--- a.車損(需保留車損之照片及維修估價單明細)
--- b.非健保給付之相關藥品(需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 c.工作損失(需醫生證明需休養時間)
------ 需準備
------ 1.薪轉證明 2.前一年度扣繳憑單或其他相關收入證明
--- d.醫療費用明細收據
--- e.往來醫院門診的交通費
--- f.其他財物損失(安全帽、衣、褲、眼鏡、鞋子...)(需備受損照片 及 購買收據)
--- g.預估後續醫療費用
--- h.看護費用(需經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 i.精神慰撫金

最後,再依照雙方的過失比率來負擔賠償責任。
另外,強制險給付,依法得視為損害賠償之一部。

以上回答
如有其他問題,可發私人訊息給我。

好爸爸與帥兒子

harrison4569 wrote:
提拉米蘇你好,針對你...(恕刪)


謝謝大家指教 (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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