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下,這個案例開車的人是否可以免責?

影片

最近一直在看「應注意而未注意之無限上綱」「 防禦駕駛」「已盡閃避責任」 之類的話題,
每個人講的都有道理,從駕駛層面、法官面、法律都有人說明的很清楚,然後我就想到我以前看到的一則短片。

目前來看,開車的人有至少有一半的路權(紅燈斑馬線 vs 綠燈慢車道),被撞的人在視線死角、 車速目測正常、注意到人至撞擊的反應時間遠低於正常人的反應時間、撞擊後一秒內進行剎車。

不知大家怎麼看?

2013-02-03 16:4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案例

jimmeh09 wrote:
不知大家怎麼看?

在電腦上播放用眼睛看
jimmeh09 wrote:
影片最近一直在看「應...(恕刪)

一直在看還是看錯

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應注意而未注意就是無限上綱

還有
沒看到有車開在慢車道...

回標題:
應該無肇責
我昨天也是差點發生車禍
路口很空 都沒人車
我方是綠燈
突然我的眼前看到一個人衝出來
我根本沒機會按喇叭
拼命踩煞車
等確定煞住才按喇叭
後來發現原來他是要跑去追公車
因為右邊站牌停了一台公車
完全不理會紅綠燈

所以安裝行車紀錄器真的很重要
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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