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上左轉巷子,遭對向行駛機車道(或說路肩)撞擊之肇責請教

狀況大概是這樣,我行駛於省道上,打算左轉巷弄(有紅綠燈,雙方都是綠燈),到達路口時,對向因塞車,所以車子都主動在路口停車,我看對向車子都停了,所以左轉,但一左轉,經過對向慢車道後突然遭車輛撞擊。

大概說明一下現場狀況,對向的道路標線為兩車道+最外側有約正常半個車道寬的車道(不知算不算機車道,因為它到路口直接跟機車停等區接為一體)。

事發時,對向快車道的自小客跟慢車道的公車因為前來塞車,所以在路口是都主動停下保持路口淨空。我看到等了約2秒隨即左轉,但一經過公車是即遭受一台由機車道衝出的車輛撞擊(經調公車監視器,他行經路口並踩煞車)。

以上的情形,請教各位大大,肇責應該如何分擔呢?因為我是左轉車,基礎較弱,但我已經是在左轉時確認對向車輛都已經禮讓才左轉(因為公車高又長,所以我根本看不到他,而監視器顯示他先看到我了),而對方行駛機車道,這樣的狀況下肇責應該怎麼分擔呢?

雖然我有保丙式,但有車輛殘值問題,而我們雙方的意外險是同一家,理賠員說他盡量談談看55分。不知各位大大有何看法呢?
2013-02-02 12:17 發佈

litjoejoe wrote:
狀況大概是這樣,我行...(恕刪)

如果是慢車道 你是肇事主因
如果是路肩 可能一半一半

不過你還是先去搞清楚啥叫慢車道 啥叫快車道

還有白實線寬度不同代表啥

柯小希 wrote:
如果是慢車道 你是肇事主因
如果是路肩 可能一半一半

不過你還是先去搞清楚啥叫慢車道 啥叫快車道

還有白實線寬度不同代表啥
...(恕刪)


如果我沒記錯
之前已經有人貼過法條規定了
轉彎車被直行車撞
基本上是轉彎車負擔100%肇事責任
除非能證明直行車超速
就算證明直行車超速
轉彎車一樣是負擔70%肇事責任

負家子弟 wrote:
如果我沒記錯
之前已經有人貼過法條規定了
轉彎車被直行車撞
基本上是轉彎車負擔100%肇事責任
除非能證明直行車超速
就算證明直行車超速
轉彎車一樣是負擔70%肇事責任

法條並沒有說肇責怎麼分配

直行車還是可能被判未注意車前狀況

所以我才說轉彎車是主因 至於有無次因?就看初判表和鑑定報告怎說了

如果直行車騎在路肩 那肇責還是跑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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