狀況大概是這樣,我行駛於省道上,打算左轉巷弄(有紅綠燈,雙方都是綠燈),到達路口時,對向因塞車,所以車子都主動在路口停車,我看對向車子都停了,所以左轉,但一左轉,經過對向慢車道後突然遭車輛撞擊。
大概說明一下現場狀況,對向的道路標線為兩車道+最外側有約正常半個車道寬的車道(不知算不算機車道,因為它到路口直接跟機車停等區接為一體)。
事發時,對向快車道的自小客跟慢車道的公車因為前來塞車,所以在路口是都主動停下保持路口淨空。我看到等了約2秒隨即左轉,但一經過公車是即遭受一台由機車道衝出的車輛撞擊(經調公車監視器,他行經路口並踩煞車)。
以上的情形,請教各位大大,肇責應該如何分擔呢?因為我是左轉車,基礎較弱,但我已經是在左轉時確認對向車輛都已經禮讓才左轉(因為公車高又長,所以我根本看不到他,而監視器顯示他先看到我了),而對方行駛機車道,這樣的狀況下肇責應該怎麼分擔呢?
雖然我有保丙式,但有車輛殘值問題,而我們雙方的意外險是同一家,理賠員說他盡量談談看55分。不知各位大大有何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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