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位 有經驗的大大 幫我解惑
這是 我照實畫的模擬圖
![[請教]關於車禍問題 請幫我分析,初判表出爐](http://attach.mobile01.com/attach/201301/mobile01-326419e49fd1d049d59894ad6747306f.jpg)
(我往左偏 是 注意到他了 要閃他,但是 雙實黃線 又不可超越..)
雙方都是 騎機車
做筆錄時 我說 時速 60 (那裡沒限速牌)-----所以我超速
對方 速度很慢(約20~30) 但沒打方向燈 (大概也沒看後照鏡直接切)
撞擊點 是在 我的右前側 他的左前側(我的把手 碰到 他的把手?)
請問 這樣 是 後車 撞 前車 ,還是 轉彎車 未讓 直行車 ?
原本想說 交給保險公司後 就可以 安心等一個月了(有保第三責任險)
但是 事發幾天後 他找我去 (私下)談
說他的 人車部份 不是很嚴重(有休息幾天) ,但是 要賠的主要是工作損失.....
(開小吃店 每"天"營業額 兩萬五 .... ,說有 進貨單 可以 佐證)
如果 跟保險公司 要不到 就告我過失傷害
自從 找我談完後 每天右眼皮都會跳.....
是不是 壓力太大? 畢竟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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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各位大大
初判表出來了
對方(上) 變換車道時,未讓直行車先行
我方(下) 疑似超速行駛
看到表後 放心了不少
希望能儘早結束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