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上午9-10點
事實經過:
在巷弄內的T字路(要順時鐘倒90度,是雙巷道,沒有方到線),

00代表汽車,1代表機車,圖為事故地點
汽車從左方巷弄右轉後,直走時發現機車因此減速約從20降為10到5左右,機車媽媽因背着兩個月大嬰兒(前背)可能因為小孩哭鬧安撫,沒有看前面也沒有減速直接撞上汽車兩方車輛均有輕微損毀,汽車方搖下車窗關心,機車媽媽慌張說抱歉,汽車方問有無大礙,機車媽媽說小孩有嚇到,汽車方又問說要叫人來看看嗎,機車媽媽說沒關係沒關係,就把車子騎到汽車後方5公尺處靠邊停,安撫一下小孩約不到一分鐘,就自行騎走了,走後汽車把車子往前開靠邊約3分鐘,才再度開走。
p.s汽車已經轉彎過約一台車距離處被撞,汽車靠右,機車靠左行駛(撞車痕跡和監視器均能證明)
然後..................大約是下午的時候,汽車方接到警方來電,指控汽車方造事逃逸
,不過後來因為是機車媽媽先走我方現場等候三分鐘所以造事逃逸大概是不能成立,
如果對方還是堅持,上法院這方面可能比較不太擔心,不過對方轉為在傷害罪這部份
下手,事情的經過大概是這樣。
傷勢部分:
汽車方沒受傷
機車方女騎士,腿部輕微擦傷
女騎士兩個月大小男嬰 受驚嚇 有睡睡醒醒(以前可以連睡三小時)
吐奶(以前只會從嘴角流出來)
會上下搖頭(騎士媽媽說以前不會)
問題:
目前的監視器畫面就如上述所說,我本身看來是對汽車方(我方)比較有利,想請問汽車
的部分如上訴所說,有什麼違反交通規則的地方嗎?
另外目前因為機車媽媽不確定自己撞車的時候,小嬰兒(兩個月大)有沒有撞到機車龍頭
所以現在住院觀察中,有出現一些平常不會出現的症狀,前面有敘述過,現在我們都比較
擔心小嬰兒的問題,往壞的方面去想,萬一有什麼三長兩短是我方的責任嗎?是我們需要
負責的嗎?因為關於傷害罪我們這裡聽說是只要造成對方傷害,就算我方的錯只有1%都是
能夠成立的,關於機車媽媽的部分,汽車方負傷害責任是可以接受的,但兩個月大的小嬰
兒呢?目前看來是機車媽媽自己撞上來的,而且小嬰兒是不能夠坐機車的,小嬰兒的傷害
責任還是全由汽車方承擔嗎?
會有這樣的想法是因為,剛才看了一個案例,一個哭鬧的小女嬰被媽媽從汽車安全座椅上
抱到懷中安撫,結果爸爸撞到電線桿導致嚴重撞擊,最後父母因過失自死罪被起訴。
這其實某方面與我方這次遇到的車禍是雷同的,只是我們是倒霉的另一台車,而不是電線
杆而已。
最後,目前汽車方(我方)的底線是醫藥費+6000元,這樣的給付是合理的嗎?如果遇到
對方獅子大開口汽車方該如何反應與自保?(其實汽車方這邊一直覺得很倒霉...車子開
好好的被撞還要負很多責任)
噢對了,追判肇事責任歸屬,對目前這個case來說,必要嗎?聽說再保險方面如果我方責
任%數0是可以再強制險另外申請理賠的?
那就請各位幫幫忙了><
現在汽車駕駛非常苦惱,都睡不著覺了,我非常的心疼!!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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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看下面回應說講的不夠清楚,因為我不是駕駛人,所以關於轉彎後20降到10~5這點,是我自己估的,我是看監視器的畫面猜測,因為我實際上開車經驗只有在駕訓班可能估的不准哈哈,總之就是跟悠閒走路差不多的速度轉彎,轉彎後又更加放慢到快停止(因為已經看到有機車),機車的車速倒是從頭到尾都沒減速,因為轉得非常慢所以轉過去又開一台車的距離的時間應該不短,但我現在也不能切說出幾秒,警察不讓我們copy檔案!巷道的寬度是兩台車可以擠擠得通過的寬度,另外補充轉彎車是已經靠右開了一台車的距離。
最後回覆2F我們是左轉後被撞的><
汽車靠右,機車反方向駛來卻是靠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