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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酒駕者肇事向前輩們諮詢

事發在2012.11月底

家父在家前巷口遭一名約20初的年輕人撞上,
當時並無目擊者,鄰居奶奶第一時間衝過來並叫救護車與警方來現場,
當下非常感恩來幫忙的鄰居們,
雙方因強烈撞擊都暈倒並由兩台救護車至醫院,

他爸來跟我問:你爸怎麼了,看起來應該還好阿,我兒子也是受傷阿,
小事啦,很快就好了啦!!!
看著肇事者鎖骨及右手骨裂傷骨折,包紮完後睡著在醫院椅子上還打呼,
看的我一肚子火,要不是他爸媽在旁邊我可能會失去理智的讓他住院久一點,

而家父顱內出血,面部顱骨凹陷,鼻梁斷裂,額動脈被切斷,單眼失明,嗅覺喪失,
院方跟我們提出必須轉院的說法,我們緊張了,嚴重到不能直接醫療嗎?
掛滿維生系統等了兩個多小時後中於有救護車轉向林口長庚,
家父心跳從98變成60~40之間,也因動脈斷裂全身是血,怵目驚心,
看著中山高的塞車還有停一堆在路肩的車,真巴不得我能飛....

終到林口長庚急診室,醫生看了看我爸的情況就跟我發出病危通知,全家慌了,
他今天只是因為要提早出門上班技轉給新人阿,為什麼變成病危通知書,
還是因為對方酒駕,對方還沒事躺著睡覺,為什麼我爸要這麼痛苦跟死神搏鬥,
(警方提出必須要雙方抽血檢驗,後來我得知對方酒精濃度指數0.79)
顱內蜘蛛膜下出血開刀成功率僅一半,我根本不敢同意開刀阿

住院半個月後,對方跑來看我爸,空手就算了來到醫院就說:
他兒子不算酒駕啦,他平常都喝好幾支也不會醉,開車技術可好了,也沒出過事
所以應該是你爸去撞他的,所以私底下和解就好了,也沒甚麼大事
另外,我知道你家住哪裡,那邊XXX(地方仕紳)跟我很好喔,你知道嗎

我們全家都火了:那誰?不認識!你兒酒駕是事實,別543,我爸要休息沒事請回吧!

昨天到警方通知,對方已經做好筆錄,並且對我爸提告,並說明是因為我爸佔用車道,
而使他撞上,並非他酒駕撞到我爸,現場並無直接目擊者,而對方卻請出仕紳有力人士說明

我想,他們可能是要逼迫我爸跟他快速和解吧,目前提出過兩天要來我家談判,
說是家裡很窮沒錢,要就和解不然就上法院談,雖說我沒在怕的,
但是家父行動不便且醫院也通知必須處於還在觀察中,儘量不要振動及情緒起伏過大,
讓我十分困擾,怎麼跑法院才好.....




想請教:

1.對方提出申告後,我方是否也能提出申告?
2.驗血報告在警方手中,雖被告知對方酒測值很高,但報告不在手上會否被和諧掉也不知道!
3.如果打上官司的話,求償面有哪些部分可求償,如醫療,複健,精神,鼻眼算全殘或半殘?
4.我爸還2年就可以退休了,現在每個月薪資約3萬,但從車禍後無法工作,這是否可以列入賠償?

目前頭腦生氣有點混亂中有點詞不達意,還請教前輩們,友哪些要注意的呢?
2013-01-26 15:5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酒駕者 前輩們
初判表拿到了嗎?
誰是肇事主因?

可以說清楚雙方的肇責為何?
酒駕是行政處份先不用講。

資料能蒐集就蒐集

能備份就備份


不要被對方唬了

很多都用這招唬人

當然也可以告~但是建議找專業律師...

因為很多細節需要討論

但是!還是

資料能蒐集就蒐集

能備份就備份


對方太過分~直接錄影錄音...

多準備一些~就不怕被和諧掉了
法律扶助基金會不要慌張 別被對方的動作給擾亂了
先上法律扶助 諮詢律師後你就知道該怎麼做了

事發在去年11月底 已經2個月了 怎麼現在才要處理?
這場事故的究責與賠償問題 樓主原本是作何打算?
lin5205520 wrote:
初判表拿到了嗎?誰是...(恕刪)


目前取得資料是

警方判定撞擊點為家父方向車道內4/5處,所以肇事者為逆向撞擊
但是對方咬定是家父行駛過線撞過對面去,以撞擊點判定,
雙方應該都很貼近中央雙白線行駛


----閃黃燈---------------------------------



<<<<<<<<<<<<<<<<<<<<<<<<<<<<肇事者方向

==============================中央雙白線==
(((((((((((((((X撞擊點X)
>>>家父方向



----閃黃燈----------------------------------

目前已經通知家中準備錄音機了,到時看對方要如何談判,
家母是屬於息事寧人態度,所以怕是會被對方氣勢壓倒而簽下和解,
我打算請假回家去看看


目前家父才離院,也才能做筆錄,昨日做筆錄時才知道對方以先做完並提告了
等星期一上班時間直接電話做法律諮詢,我知道肇責歸屬與酒駕是個別審理的,
以初判來說基本上我們似乎是站迎面較多
leanndalurs wrote:
目前取得資料是

警...(恕刪)

真的真的不要輕易合解
家父傷的那麼重 對方只有手受傷
對方又那麼囂張..

看你們要追究到底
還是像你說的 家母想息事寧人
看你們決定如果!
leanndalurs wrote:
1.對方提出申告後,我方是否也能提出申告?(恕刪)

只要對方有過失.你也可以對他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leanndalurs wrote:
2.驗血報告在警方手中,雖被告知對方酒測值很高,但報告不在手上會否被和諧掉也不知道!(恕刪)

這點你不用擔心.請在車禍筆錄跟提出告訴筆錄時.一定要記錄下對方酒駕.警方酒測值多少?
以後去到法院.法官才會看到.酒駕的因過失傷害上到法院.刑期都會加重!
leanndalurs wrote:
3.如果打上官司的話,求償面有哪些部分可求償,如醫療,複健,精神,鼻眼算全殘或半殘?(恕刪)

強制險 [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
(二年內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請依實際狀況開斷診斷書)
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
若自身有保其他保險,可請跟櫃台多要幾份副本,以後需要申請自身保險不需再跑一趟。
如:勞保、團保、意外、醫療險等
2.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3.交通費:指轉診費或往返門診之交通費用。(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
許多人因傷到骨頭,會去中醫診所就醫,則交通費是無法申請的,
可到有健保的中醫診所看診,即可申請。
4.看護費用:以傷勢狀況而定,須由醫師開斷診斷書。
5.其他:如義肢、齒、眼等醫療器材 。
6.其他非全民健保所規定給付範圍之醫療器材
(含輔助器材費用,如:拐杖、輪椅)及非具積極治療性之裝具:上限二萬。
7.殘廢: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1-15級,5-200萬)

民事
1.工作損失:[須由醫師開立診斷書以及自身的薪資證明]
若無法提出薪資證明,則可依勞工最低薪資18780/月,為參考。
2.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3.財產損失:只要是因此場車禍所造成的損之皆可列為財產損失。
如修車費,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
4.精神慰撫金:實務上慰撫金賠償之計算,並無具體基準
,應斟酌當事人兩造身分、地位、資力、被害人或家屬所受損害輕重
、精神上痛苦程度,加害人態度及其他核定之數額。
5.其他損失:強制險以外,所支出的費用均屬之。
leanndalurs wrote:
4.我爸還2年就可以退休了,現在每個月薪資約3萬,但從車禍後無法工作,這是否可以列入賠償?(恕刪)

可以!同上民事求償項目.但要注意.醫師開立診斷書上
一定要醫生註明.需休養幾個月..這個很重要!



算一算對方所要付出的代價
酒駕罰金.往後你提出過失傷害罰金.民事求償金額
是我的話.我也一個頭兩個大了!

不用怕他啦.照程序來.最後吃大虧的是他
但前提是.你們要追究到底.有問題再問吧!
我不喜歡在這邊談訴訟的問題,請大家也別亂指點

舉例一下:
樓主父親事故這件事,只有單方面的陳述,最後的鑑定都還不知道

假設萬一萬一...樓主父親佔責比例比較大,而對方的親朋友人也有上01,看到了你們教(樓主)的事項,到時就會變成反被拿來利用或提醒

結果反而倒霉了樓主

放心去收集資料
好為你以後的權利去爭取!

就算家父肇責比較重 去到民事法庭
法官還是會依肇責去分配賠償金額

你不爭取
你們也只能請領到強制險給付的金額
強制險請領完了 後續的費用
你們要自己承擔!


現在人是怎樣?
車禍案件都交給保險處理就好了是嗎?
因自己的過失害人受傷
只有一句 我有保險.保險公司會處理!
仁義道德都不存在了.那還對他客氣什麼!

你這事就直接從嚴處理。

對方盡扯些543,表示沒有什麼誠意。
只想拍拍屁股走人的感覺。

能告什麼就告什麼,誠意自然就會油然而生。

人急則無智,所以整個家人中要有一個心平理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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