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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號在忠孝東路四段248巷口的擦撞車禍 愛車受傷了 誰對誰錯?

拿了快兩年的駕照
一年多新車第一次遇到車撞車
好新心疼
20號在忠孝東路四段248巷口的擦撞車禍 愛車受傷了 誰對誰錯?

事情是這樣的
我時速10km右轉打燈要轉入巷口
路邊轉彎處一台紅線違規停車的轎車往前駛
在路口發生擦撞
我車兩片門鈑金凹兩個洞跟刮傷
他左車燈破掉
我下車查看時 對方還把車往後退一點

他說當時正要開出去 就被我撞了(?!)

筆錄時怪了
警方說對方說他一直停在原地沒動
我做筆錄時一五一實全說了
包括他移動車輛和我確認他是靜止的我才轉入巷子

看到愛車受損成這樣真的好難過
事發當時很慌張
但都還記得叫警察和保險公司(乙險)
熱心路人幫了我很多
但他說這很難判定對錯:(
希望明年保費不要增高太多啊〜

車輛位置圖
20號在忠孝東路四段248巷口的擦撞車禍 愛車受傷了 誰對誰錯?

2013-01-21 3:31 發佈
無人回應......
盧阿蓓 wrote:
拿了快兩年的駕照一年...(恕刪)

盧阿蓓 wrote:
拿了快兩年的駕照一年...(恕刪)


盡量去找監視器or行車記錄器的畫面,還原事發經過,
如果都沒有,交通隊只能依現場圖判定,
30天後去申請初判表,看官方如何認定,
這期間保險公司會其看法,參考即可,
一切以交通隊為準。
路口十公尺內禁止停車,
對方穩輸的.
希望如此啊
不過警察也不敢認定誰對誰錯
好像只能等鑒定下來
好緊張
請問你當時有把車子停在被撞的地方嗎?
另外有跟警察說他有移動現場
而你在被撞後立即停止嗎?

blue_polar_snow wrote:
請問你當時有把車子停...(恕刪)


這些都有在筆錄中說明
我是立即停止動作 我下車了 還看見他往後退 整個傻眼

但是畢竟
討厭的是 明明對方都說自己有移動 之後做筆錄又說沒有
說詞一直改變 弄得我也很想

唉~
他有動...他錯比較多
他沒動...你錯比較大

所以他才會改口

違規停車不會是主因
我曾被紅線違規臨停移動車輛撞過,警察來就跟對方說:這裡能停車嗎?送裁決你穩輸...所以對方保險賠了我
很久以前曾經擦撞停在路口的違停車
當時有詢問保險公司
他們說原則上這種都是路邊違停的都是我7對方3
所以樓主應該要想辦法證明對方也是移動狀態會比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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