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一張紅單三千起。以聖人的心態來說:希望以後小姐妳開車更小心點,維護大眾行車安全;以小惡魔心態來說:死好,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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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通常我是很懶得檢舉人家啦,因為實在有夠麻煩。但今天可能因為連續被把路當自己家的搞,所以回來後就挑了這位倒楣的小姐來檢舉。ˊ_>ˋ
當然,也是因為兩位搞我的人之中,這位小姐比較誇張,所以我才把他挑出來檢舉。至於另一位……則是台北市的霸王公車,方向燈打了就無敵,直接把我擠到逆向去,他老大就這樣舒適的開走了。
好啦,如果這樣幹意不夠(等等,這裡不是黑特版吧?


既然要檢舉,那自然是把他所有違規的地方全挑出來了。他搞我其實只搞了兩次,但我把他無關緊要的一個違規也挑出來一齊檢舉了。反正他既然做了初一,我就把十五和下個月的初一十五一起做了。
至於具體情況,請看影片的敘述部分,我把三點違規寫得很清楚,至於裡面是否公正,是否有蓄意扭曲事實,相信大家看了都心知肚明,我也不做辯解,因為我知道只聽一言之詞絕對不會公正宏觀的。
※請注意,為了確保基本的前因後果,所以前面與中間留白的部分比較長,如果諸位看倌不耐煩,想要直接跳到案發片段去看,請從以下三個時間段開始:1:25、3:45、4:45。分別為我檢舉的三段違規。至於3:45這段,大家司空見慣,其實可以略過了。ˊ_>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