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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經驗分享

2012/12/31的晚上11點,我開著女朋友媽媽的車,載著我女朋友以及她媽媽要去看跨年煙火,
在一處十字路口,被對方撞上右後側,我當時行駛的方向為由北往南,當時路口閃黃燈,東西向的路口為閃紅燈,經過路口前,我已減速至10km/hr以下且確認可以通過,接著加速繼續行駛後,已經通過路口3/4時,有一台小發財車行駛方向為由西向東,撞擊我的右後門,一直撞至右前車頭才停下,(推測是快撞擊前他猛往右轉)
慶幸的是沒有人受傷,通知警察來了之後,大概描述了一下車禍發生前的狀況,警察先生告訴我這樣的肇責大概是我3:對方7,就到警察局做了筆錄,生平也第一次進了警察局,還在警察局跨年

我方的車子無法行駛,請拖吊車拖至維修廠,維修廠告知修車費用要10多萬且要一個月的時間,
我跟對方都有保險,也請了保險公司處理,接著重點來了,
一開始我方的保險公司竟然告訴我女朋友的媽媽(車主),駕駛人不是車主本人,且非車主的血親或姻親,所以會將我方的車子維修完畢後找我要這筆修車費,我想這條規定很多人都不知道,所以想分享給大家,已經有跟保險公司爭取,但是一個星期過去了,保險公司也還沒有明確的態度,經過這次事件我才知道原來保險有許多陷阱存在,如果要賠就只能花錢消災了

前兩天我方的保險員說肇責大概就是我3:對方7,接著我就問我的保險員,我所要負的三成責任在哪裡,我想知道,我以後才知道如何避免,保險員只告訴我說,因為在路口,且是閃燈,然後兩方都在行駛中,從他們以往的經驗來說幾乎都是這樣判定,雖然我方是幹道,且已經通過3/4的路口,最多還是可能需要負擔三成的肇責,不可能為0,對方在做筆錄時,說他完全沒看到我,我實在是很無言,對方是個年輕人,看起來剛出社會,當天雖然是晚上,但無下雨,且該路口也算明亮,我實在不知道對方當時在做甚麼,沒在看路,到路口也無減速且持續加速,直到撞上我,我實在是不懂為何我要負這三成的責任,我是幹道,且我已經通過3/4的路口,對方從右後方撞上來,我根本無從防範避免,撞擊後對方第一句跟我說的話是:你怎麼開那麼快?我當時車速才30km/hr,警方的事故登記圖,我方的車連剎車痕都沒有,對方剎車痕0.6還煞不住,把我的車大樑都撞歪了,還敢跟我說這句話

事發後,昨天我再次開車上路,心裡都覺得有陰影,為什麼我規規矩矩地開車,到路口確實減速確認再開,未違規未超速,對方不遵守交通規定,我還得負三成的肇責,難怪路上那麼多不守規矩的駕駛
法律?到底是在保障誰的?
2013-01-07 16:0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車禍經驗分享

vanw wrote:
2012/12/31...(恕刪)


看起來你要賠的金額應該是不多,大多數責任應該是在對方;
保險公司當然都會講得比較保守,建議你硬一點去講吧!
只能說
誰說 都沒有用
初步判定表出來
就可以知道肇責多少
經驗??
補充一下, 女友媽媽的車 ,可能是保限駕 險, 所以你開車肇事, 還是得賠 , 3成 應該3萬多
我也不知道是不是保限駕,我只知道有保丙式車碰車,只是我不曉得保險竟然有這種條例,駕駛人非車主本人,非車主的血親、姻親,保險公司可以不賠,問了身旁一些人也沒人知道有這種條例,車主每年繳了上萬的保費給保險公司,現在被撞出險,之後保費又會調升,然後修車費用又要找我討,這樣保險公司到底出了甚麼錢?這些保險公司真是吃人不吐骨頭
大大可以去翻看承保單來看確實是有此條款
我保的華南..丙式險也是有
1.列名被保險人之配偶,家屬,四親等內血親及三親等內姻親
2.列名被保險人所僱用之駕駛人或所屬之業務使用人
3.經本公司同意之列名使用人.

看來..大大你是被保險人女兒的男朋友...裡面3條皆不適用
除非..第3點..可以去保險公司列名...才行不然就娶你女朋友啦
不過也來不及了

還有...一點要深深牢記在心
第三人責任險
也是一樣哦....
我的保單限制是
1.列名被保險人之配偶或其家屬
2.列名被保險人所僱用之駕駛人或所屬之業務使用人
3.經列名被保險人許可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人

假如對方受了很嚴重的傷....你女朋友媽媽的車子所保的第三人責任險
也不賠...就算是肇責只有3成...往往賠償金額也是很嚇人的

所以千萬千萬..別開朋友,同學...等等的車....
出了車禍..保險是不賠的..除非有去保險公司列名許可...

此件事就當學習啦....不是有保險就好...要多多了解一番...

vanw wrote:
2012/12/31...(恕刪)

這三成應該是:

特種閃光號誌各燈號顯示之意義如左:
一、閃光黃燈表示「警告」,車輛應減速接近,注意安全,小心通過。


送鑑定應該有機會0肇責
第3人財損/傷害你只要是車主認可的合格駕駛人即可,有肇事都會賠對方喔。
自身車損就要看保險條款了

chen0423 wrote:
大大可以去翻看承保單...(恕刪)
有保丙式車碰車 需加保免求償險保費約一百多元.. 這樣只要開車的有駕照保險公司會理賠不會反過來求償.. 不限四等親..

vanw wrote:
2012/12/31...(恕刪)


樓大您沒有行車紀錄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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