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幾天有開調解會,對方的保險公司堅持只願賠35000,車廠報價維修要50000,那剩下的15000誰來付?
對方是開大貨車的,他有靠車行,然後他請他靠車行公司的主管和我談,結果態度還是一樣白目,態度就是表明了不想處理、全責全交給保險公司處理,休想在他們身上多出任何一毛錢,價金也談不攏!最後真的要上法院了!
想請問各位大大!如果真的上了法院,我可以要求沒車這期間的損失嗎?
因為小弟我的工作是外務員,每天都要用到車送貨!沒車這些期間造成小弟工作上的不便!
如果是這樣,到了法院小弟可以求償嗎?
另外因為事發地點是在新北市土城,但對方是從台南上來台北送貨的(對方戶籍在台南)!
小弟上網查了一下!如果上法院不是要在對方台南的地方法院開庭了嗎?那這樣我去那邊開庭的交通費用也可以和他求償嗎?
小弟有告知他如果真的要上法院,小弟我工作需要用到車,這段期間的損失費用、及上法院的交通費用,到時上法院我一併求償!
對方就說沒關系!去求償!還要我去了解一下法律!如果我要求償上面所說的!那麼他也可以駁回!
聽了真是火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