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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科車站看到的黑色GALANT 車擦的閃亮 停車技術之好 別再說雞腿換駕照了 讚!

昨天下午要搭車去台北,
預計走到台鐵竹科站去轉搭區間車後搭高鐵北上,
行經一處橋高架鐵路橋下的機車專用停車場,
難得看到有些年紀的三菱GALANT保養的這麼讚,

閃亮的黑色烤漆,述說著一種當年高貴不凡的氣質,
帶殺氣的車頭,就算歷經多年後到現在來看,一樣充滿殺氣,
乾淨的多幅輪圈,車主很用心照顧著它,

一代銘車 依舊充滿魅力.....
不多說 請看圖....

竹科車站看到的黑色GALANT 車擦的閃亮 停車技術之好 別再說雞腿換駕照了 讚!
竹科車站看到的黑色GALANT 車擦的閃亮 停車技術之好 別再說雞腿換駕照了 讚!
竹科車站看到的黑色GALANT 車擦的閃亮 停車技術之好 別再說雞腿換駕照了 讚!
竹科車站看到的黑色GALANT 車擦的閃亮 停車技術之好 別再說雞腿換駕照了 讚!
停車技術之優...別再亂說台灣駕照拿雞腿就能換到了



2012-12-31 3:15 發佈
這車應該先進回收場
壓扁成鐵塊
才能開過來聽在這些"格子"內吧
書本是我的舊愛 音樂是我的新歡

穆斯卡 wrote:
昨天下午要搭車去台北...(恕刪)

你不需要遮住他車牌阿,你是陳述事實,而且車牌號碼又不是機密
只不過這種事很多的,警察也不接受檢舉,忍吧
相由心生,境隨心轉 所信所思所行所見所得

zain wrote:
你不需要遮住他車牌阿,你是陳述事實,而且車牌號碼又不是機密
只不過這種事很多的,警察也不接受檢舉,忍吧



疑!! 這樣子不能接受檢舉喔?!

不過這種情況真的頗多 當天偏偏這台車比較"特別"

週遭也有其他車輛停放 但是就是不會有人擺在機停車格內

旁邊也很多空地啊......可能他的車真的"尊爵"、"不凡"、"榮耀"吧...

所以 4輪 = 2輪 + 2輪

車主把它當兩台機車看啦.....

zain wrote:
你不需要遮住他車牌阿,你是陳述事實,而且車牌號碼又不是機密
只不過這種事很多的,警察也不接受檢舉,忍吧


Q先生您好:

您於101年12月31日寄給新竹市警察局之電子郵件,經轉交本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對於您所提竹科車站交通違規事件,首先向您說明,依據「新竹市政府公有費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第2、3條分別規定,市政府為停車場的主管機關,交通處為執行單位;您所檢舉的地點非屬道路範圍,無「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適用問題,本案將移請市府交通處卓處;謝謝您的來函,敬祝 萬事如意。


偉哉!! 真被zain仁兄您說對了....球踢很大..黃金右腳

反正我家住那不遠 我來去影印+護貝 貼在那附近 說這裡機車格停汽車OK的啦!!

有官方回覆為評...讚!! 我也來把汽車移到那停好了...

穆斯卡 wrote:
Q先生您好:您於10...(恕刪)

這種車主很自私
但警察機關的回覆沒有錯
要罰要依法有據
停車場本來就不是道路範圍

這是停管處的事情
應該看停車管理規則怎麼規定
如果沒有訂定在停車場違規的罰則及處理方式
那還是沒用

就像你拍到有人開車亂丟垃圾跟警察機關檢舉
警察機關一樣是幫你移請環保機關處理呀
歡迎光臨 http://www.wretch.cc/blog/robanlo
開個玩笑 會不會是車款名稱打錯了, 而申訴失敗
正名: GALANT
警察機關的回覆並沒有錯喔

停車"場" 不受於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範...

330ci wrote:
開個玩笑 會不會是車款名稱打錯了, 而申訴失敗
正名: GALANT


經你一說 我還真的打錯了.....XD 請多包含

不過 不談這個違規的事件 GALANT 真的是蠻經典的車款



RMFISH2 wrote:
警察機關的回覆並沒有錯喔

停車"場" 不受於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範...


長知識了! 感謝

不過!! 我相信這類信件就算"真的"有轉送交通處處理,

以新竹市這樣大有為市政且公務人員平日忙碌的狀況來看,

大概應該是會被"消失"掉吧!! 畢竟市政繁忙....真的 大家要敬重公務人員的辛勞...

感謝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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