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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停路邊被撞,請問該如何處理呢?

說明一下情形,前天早上接到警員的電話

說我停的車被兩台相撞的機車波及到

所以車身側邊有損傷,請我去領取三聯單

我的車是停在紅線上,這點我知道有理虧,但不是隨便停那種

因為我住的區域是重劃區,全重劃區沒有一條路的路邊是白線

而且車流量不多,因此重劃區內的住戶皆是這樣停的

領取三聯單時有遇到其中一位肇事者

稍微討論了一下後,他們表示兩位機車都只保強制險

因此他的立場是表明各自擦屁股,不處理賠償問題

想請教各位,遇到這樣的狀況就真的只能自認倒楣嗎?

我是打算如果不賠償,就只好調解委員會處理好了
2012-12-24 13:1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路邊
車子被撞真的是心痛,現在時機歹歹還要花一筆額外的開銷修車,我的表弟之前也有類似的情況和樓主非常非常相似,路邊紅線停車結果下雨天時被一台打滑摔倒的機車在滑行10公尺之後擦撞到前葉子板和兩個車門,在調解時委員的對話如下:
1. 不管你住在那一個社區,不管社區有沒有足夠的路邊停車格,不管社區其他人是否都違規停車,你停在紅線上就是違法就是不對,你要負一半的責任
2. 你如果不違規停在紅線上,機車不管是滑行或360度大翻轉都不可能擦撞到你,你要負大部分的責任
3. 年輕人下雨天機車騎那麼快沒有注意安全才會打滑,好在有那部轎車擋在那邊不然撞上變電箱或電顯搞應該會更嚴重,和汽車車主在溝通一下

以上給樓主做為參考,這種案件送調解委員會不見可以快速處理,雖然樓主的車子被撞了但是違停就已經有錯在先了,機車車主如果用這點咬住你應該會拖很久,再談談和解應該會快一點,祝您調解順利
我個人覺得.

1.三聯單到手.案件成立.

2.無辜第三者的車損.應主張由肇因的另外兩方共同承擔.

但權衡財損及理賠訴訟時程.通常也就不了了之.公部門應主動提醒雙方權責事項才是.

不是只會開罰單及三聯單.這是不健全的體制產物.要被害人自行索賠.交警三聯只證明.

該車靜止.因外力受創.以茲證明....

如果我是樓主.也是圈圈叉叉.....節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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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記得新北市.晚間8點後非路口10米及消防栓前.紅線是開放的.應該沒違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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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求償"用詞明顯有誤.感謝樓下提醒.特此更正.原文如下.

"....通常也就不了了之.公部門應主動代位求償才是...."
大哥,你是認真的嗎,公部門要先賠錢再代位求償?
那改天我被倒帳了,法院也要先還錢給我再去代位求權囉,不能只給我一張債權憑證就了事了,不然也是體制不完全囉

大小王子 wrote:
大哥,你是認真的嗎,...(恕刪)


也許是我個人詞句認知上的誤解.用詞上的誤會.sorry!應更正原意為.

代表無辜第二方(非肇責方).向肇責方提出和解條件(復原部份).

而不是在開立三聯單後."等"兩方和解.或移送.

雖然說.保險履約不是警方責任.交通事故認定也非轄警權責.但.常看到的是.

兩方的爭執不休對簿公堂.以上例.

樓主車輛是停滯的(先無論違停與否).車損.也運佳.肇事方在場.也成案.

個人認為警方應向肇事方告之及提醒.應理賠樓主無辜第三者的車損.

就不會常常看見類似此篇一般.

小車損.求償耗時.權責份位分釐不清的案件.

所以小弟個人認為是體制問題.警方也怕越權.只能讓樓主來此求助.


sydneyliang wrote:
也許是我個人詞句認知...(恕刪)



看不懂,警方有通知就偷笑了,還寄望事物當事人賠,如果真的告知就會賠,想必沒有這篇文章了~~~~
停紅線沒被托吊就很好了
牛屎自己糊一糊吧
鄉 wrote:
說明一下情形,前天早...(恕刪)

<blockq鄉 wrote:
說明一下情形,前天早...(恕刪)
我覺得你該慶幸沒人因為你紅線停車受傷。
或者是他們其實有受傷心地太善良沒提出求償。
路邊違停如果出意外會有肇責的。
這種事有時 灰到最後 有可能會是你要賠人家
鄉 wrote:
我的車是停在紅線上...(恕刪)
風調雨順 國泰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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