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12/13下午15:00左右,不小心誤闖中山高泰山收費站的ETC車道 (這可是我長這麼大,第一次走ETC專用車道...)
結果我按照遠通的指示,於12/16下午18:00至遠傳中和興南直營門市想要補繳過路費.
接待的是一名男店員,我說明了整件事的經過之後,他卻叫我回家等收到罰單通知才能來補繳!!!
但我堅持被告之不需罰款,並"溝通"了一陣子,然後他才教我使用自動補單機查詢,並證實了並不需罰款....
如果不是我堅持並要求下去,乖乖的回等家罰單,那這筆帳要算誰的?是店員的教育太失敗了?還是想唬不知情的人呢?
另外,
同樣是遠東集團的,為何一筆才40元的過路費,卻要收5元的手續費,這比例也太重了吧!
如果我是去小七繳這一筆,那5元的手續費我覺得合理!
以上讓我更加深了不使用ETC的意念
希望不小心闖過泰山ETC的朋友們,千萬別被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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