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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著回數票誤闖ETC車道 -- 延伸問題請教

前次小弟走國三
拿出了「回數票」然後走到收費站前時
竟然才發現該車道「已休息」
索性往左側一偏,順勢開了車窗,拿出回數票…結果竟然沒有人!
就這樣「滑」過了ETC車道…

問了很多人說,他會寄一筆補繳通知到家中,再繳就好了,所以不會有其它的罰款
後來在01查了下,有人直接在遠通電收上用信用卡繳款,只是手續費要1元



所以小弟就產生了一個疑問。

是不是我以後乾脆都直接過ETC(沒裝ETC也沒裝ETAG)
1、然後再直接上遠通的網站繳費就好了?這樣會不會有什麼其它的問題產生?
2、都能直接這樣驗證了,那還需要人工收費做啥?(先不管現在吵的要死的計程收費制及折扣的狀況下)

還請有經驗或是相關知識的大大提供,謝謝。

2012-12-11 11:28 發佈
原來我上次看到的人就是你....


走 ETC 拿回數票

gaiz27 wrote:
前次小弟走國三拿出了...(恕刪)
為恩 wrote:
原來我上次看到的人就是你....


走 ETC 拿回數票



對啊,難怪小姐不收!(疑?)




是拿回數票走ETC啦!
沒記錯的話!!
版大會收到一張幾百元的罰單
evojosh wrote:
沒記錯的話!!版大會...(恕刪)


自已查了下

是600!

那還是乖乖去用E-TAG好了 囧rz

gaiz27 wrote:
自已查了下是600!...(恕刪)


600元罰單!!然後還要補繳過路費40元!!

是這樣嗎@@!
evojosh wrote:
600元罰單!!然後...(恕刪)



1.誤闖ETC車道:違規行為屬未申裝OBU行駛ETC車道,當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3項,舉發汽車行駛高速公路,於駛進收費站時,未依標示指示過站繳費,處汽車所有人或駕駛人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2.通行費逾期未繳:當行駛ETC車道產生通行費欠費事實,經法定催繳程序後,未於期限內繳費,當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7條第1項,舉發汽車行駛於應繳費之公路、橋樑、隧道或輪渡,不依規定繳費者,處汽車所有人或駕駛人新台幣300元罰鍰(自101年10月15日起實施),並追繳通行費欠費。


過路費補繳40
可用各種方式都有,手續費不一(線上信用卡的話是1元,超商的IBON類好像是50元…)
40不補繳會變300罰鍰


誤闖罰單是600
如果600還不交,就會變3000!


看來今天要馬上去遠通電收補辨了…
聽說會「協助申訴」

所以最小化是 40(自已去遠通現場交,然後馬上辨E-TAG申訴)
最大化是3340。
一次是誤闖, 兩次, 三次, 十次還是誤闖嗎?
你問這個問題要答案, 不如你給我們答案吧
為了一勞永逸

跑去貼e tag了

還是別跟錢過不去= =

看著手上的回數票…
簡單的說,自己去補繳可以省手續費,但誤闖的罰單
還是有,就是600元啦,不會一次就寄張3000的給你,
只是如果不去補繳也不按時繳罰單的話,後面的罰鍰
就很可怕了,ETC真的超方便,你會喜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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